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4]35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更好发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村(居)干部队伍实施“五水共治”、推进“三次创业”的积极性,确保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对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村(居)干部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月度考核采取倒扣法,按月考核公示,按月兑现奖金;年度考核采取综合考核计分法,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分值,按照考核得分计酬。
二、考核对象
全镇20个行政村(居)主职干部(江桥居委会除外)。
三、考核办法
村(居)干部工资报酬分为基本工资、月度考核奖(只考核主职干部)、年度考核奖。
1、基本工资
按村(居)人口规模大小确定(以2013年数据为准)。
(1)第一档村:人口在4000人(含4000人)及以上的基本工资为每月3000元;
(2)第二档村:人口在3000人(含3000人)-4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800元;
(3)第三档村:人口在2000人(含2000人)-3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400元;
(4)第四档村: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2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200元;
(5)第五档村: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元。
基本工资以书记、主任为基数,其他在编干部具体折数由镇包村领导、驻村指导员和村(居)两委会研究确定,报镇党委、政府备案;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主任的,基本工资上浮15%。书记、主任基本工资由镇财政按月发放,其他干部基本工资由村(居)列支。
2、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奖基数为每月1000元,全年12000元,实行倒扣法,扣完为止,按月考核公示,每月兑现,由镇财政列支。考核对象为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具体考核内容为四方面:
(1)违法违章。出现新增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或非法填埋河道每起扣500元,村干部制止不力的,每起扣1000元;出现侵占基本农田建设而制止不力的,每起扣1000元;出现私建坟墓,每起扣500元,制止不力的,每起扣1000元。(由城管办、社事办、经发办考核)
(2)计划生育。出现无计划生育的,扣1000元。(由社事办考核)
(3)环境整治。“洁净城镇、美丽乡村”竞赛活动中区对镇抽检和农办考核中降级或不达标的扣1000元,镇月度考核85分以下的,每次扣500元。(由新农村建设办考核)
(4)社会稳定。当月发生赴区以上集体上访的,每起扣考核奖1000元(经认定为无理上访的减半)。所属地企业、民房、山林发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的,每起扣200-1000元。(由经发办、综管办考核)
(5)五水共治。凡辖区内新发现因村(居)原因造成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扣500元,整治不力的扣1000元,被上级通报的扣1000元。(由经发办考核)
3、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政法综治)和社会事业(基层基础)四部分,设基本分100分和附加分。年终考核奖金采取“年度考核分数×考核分值”进行结算,考核分值以当年村(居)实际收入进行分档确定,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镇党委审批同意。其余干部年终奖以书记为基数,折数由镇包村领导、驻村指导员和村(居)两委会研究确定,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由村(居)列支;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主任的,年终奖金上浮15%,上浮部分不作为其他干部的对照标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分值的具体档次为:
全镇20个村(居)以2014年实际年收入为依据(以“三资”代理中心数据为准),实际收入主要指:直接经营收入、租赁费收入、资金占用收入、土地使用费、各业上交承包(使用)费及其它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款、上级补助收入。
第一档村(居):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8位。
第二档村(居):年收入在全镇排名9-14位。
第三档村(居):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5-20位。
四、结果运用
1、先进评比
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分档取前10名为优胜村(居)[其中第一档村(居)取前5位、第二档村(居)取前3位、第三档村(居)取前2位]。考核优胜村(居)的党组织书记、主任年终奖各增发5000元,由村(居)列支。
2、一票否决
凡出现计划外生育、重大社会刑事案件、安全生产责任事件、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越级群体性上访引发社会不稳定、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违法违章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均实行各类先进评比一票否决,扣减镇补有关资金,并以村(居)书记奖金的20%为标准扣发到直接责任人和每位建奖人员,直到取消全年奖金。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春锋、蒋利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本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2014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附件二:2014年各村(居)个性化重点工作一览表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村(居)干部 目标责任制 考核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丁春锋 2014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一:
2014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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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线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 核 细 则 |
考 核 单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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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事业 (基层 基础)线 |
基 本 分 (25分) |
社会保障 |
1 |
按要求完成即征即保、老年农民生活补助转移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社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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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
2 |
按要求完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任务的,得0.5分;完成当年农民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得0.5分;按要求完成食品、药品协管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相应项不得分。村(居)辖区内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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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宣传 |
2 |
配合完成“幸福水乡才艺秀”演艺活动、积极成立志愿者队伍和按要求组织实施“春泥计划”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党报党刊和镇下达各项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被区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影响较大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草根宣传员”信息报送任务,扣1分,新出现非法幼儿教学点经查实的,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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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
8 |
1、计划生育率(包括流动人口)达到100%得4分,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每出生一个计划外一孩、二孩扣4分,多孩扣5分;2、查孕查环率达100%得1分,查孕查环未查1人扣0.5分,以此类推;3、计划生育基础信息准确率(包括奖励扶助)100%,得1分,每误差漏报一人扣0.5分;4、婚前医学检查率与优生检测率各达90%和90%以上的,得1分,未检1人扣0.5分,以此类推;5、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率和信息掌握率达到95%以上的,得1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 | |||
|
统战宗教 |
1 |
完成上级各项任务得基本分。新出现非法庙宇的,每起扣1分;辖区内宗教信仰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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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殡葬 |
2 |
按要求完成区下达各项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存放率未达到100%,扣1分;跟踪管理服务率未达到95%以上的,扣1分,无跟踪管理服务人员的,扣1分;私建坟墓被举报查实的每起扣1分,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 | |||
|
党建工作 |
5 |
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两委会议事规范,有任期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以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为抓手的党员“评星晋级”活动得基本分。班子不团结、议事不规范扣2分;坚持“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委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全年至少举办1次集中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每缺1次扣0.5分;党员发展无规划或违反程序发展的扣1分;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扣1分;党建园地不健全扣1分;远程教育设施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播放或播放收看次数少于规定要求的扣1分;未开展党员“评星晋级”活动的扣2分;民情通、民间人才工作开展不扎实被通报的,每次扣2分。 |
组织办 | ||
|
党风廉政 |
4 |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有效得基本分。未开展主职干部诺廉、评廉的扣1分,党员违纪每人扣0.5分,班子成员违纪每人扣1分,不配合纪委查处的加倍扣分;村监委、便民服务、“三务”公开等工作不到位的各扣1分、台账记录不全的各扣0.5分、工作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项每次扣0.2分;工程项目、资产资源交易未按规定程序招投标的,每起扣1分。 |
纪 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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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发展线 |
基 本 分 (25分) |
村级收入 |
2 |
当年村级总收入(不含补助收入)以上年实绩为基数,完成基数得基本分,完不成扣2分。 |
经发办(农口) |
|
三资管理 |
4 |
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三资管理租费收缴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不按时公开、财务不按时报账的每次各扣0.2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不得分。 | |||
|
农口统计 |
1 |
按实保质上报各类农口线报表得基本分。瞒报、漏报或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不建立统计台帐经查实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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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 |
1 |
积极鼓励土地、林地流转,认真做好粮食功能区建设的得基本分,不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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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发展线 |
基 本 分 (25分) |
三防工作 |
3 |
积极做好防汛抗台、防灾减灾工作,发现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的扣1分;无山林火灾事故、无农业用电事故、无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发生一起各扣1分,死亡一人取消基本分。 |
经发办(农口) |
|
五水共治 |
6 |
“五水共治”符合要求,措施扎实、效果明显的,得基本分;发现辖区内企业污水直排、农业面源污染或畜禽养殖污染、非法填占河道、未清理箔桩、筑坝、沉船和垃圾、未修复倒塌河道坎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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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3 |
辖区无安全死亡事故和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与所辖企业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成镇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得基本分;辖区内发生企业火灾事故每起扣0.5分(由派出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查到一家扣0.1分,发现无证无照单位每家扣2分;未完成镇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以上报资料为准)每次扣1分,发现“三合一”单位每家扣2分。辖区内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一人扣除基本分,二人及以上扣除经济线基本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
经发办 (工口) | ||
|
环境保护 |
2 |
辖区内无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群众举报,未发现锡箔作坊的,得基本分。辖区内对环境污染举报一次扣0.5分,重复举报扣1分,三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扣2分;发现锡箔作坊举报未取缔的扣除基本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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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 |
3 |
积极配合镇开展经济普查的得基本分,配合不力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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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建设 (征迁 管理)线 |
基 本 分 (25分) |
国土管理 |
10 |
全年无违法用地得基本分,新增违法用地每100平方米扣4分。 |
城建办 城管办 新农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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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 |
6 |
全年无违章建筑得基本分,新建违章建筑每100平方米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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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 |
4 |
环境卫生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得基本分,每亮一次红灯扣1分,年度平均分位列末3位的各扣1分;在区级检查中被降级或取消资格的,每次扣1分;数字城管全年考核末3位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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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解困 |
5 |
累计完成三年住房解困任务70%的得基本分,完不成按每少10%扣1分,直至扣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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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稳定 (政法 综治)线 |
基 本 分 (25分) |
信访工作 |
10 |
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发生赴京、省、市、区集体上访(5人及以上)每起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发生20人及以上或非正常上访的加倍扣分;赴京个访每人次扣1分,属非正常上访的加倍扣分。信访案件已终结或认定无理访的减半扣分,事前及时提供信息,主职干部及时到现场劝返、调处的减半扣分。积极配合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案件被上级通报督办或扣分的每起扣0.5分。 |
社会 服务 管理 中心 |
|
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 |
5 |
进一步加强村级社会服务管理站建设,“二个组织、四支队伍”等群防群治队伍不健全的扣1分;辖区内无大案要案发生,每发生一起重特大案件扣2分;出租房、流动人口办证率、注销率达不到95%、90%、90%的分别扣1分;扎实做好禁毒和反邪教工作,新增吸毒或邪教人员的每人扣1分。 | |||
|
平安创建 司法行政 |
5 |
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司法行政和“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省平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法制宣传栏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矛盾未调解直接上交的每起扣1分,辖区内发生重大事件,主职干部不参与调处的每起扣1分,出现民转刑案件的每起扣2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涉毒人员、帮教对象脱管或再次犯罪的每起扣1分。 | |||
|
武装工作 |
5 |
完成镇布置任务的得基本分。征兵体检缺1人扣0.5分(大学毕业生缺1人扣1分),区镇已定兵员每调整1人扣1分(大学毕业生调整1人扣1.5分,逃避1人扣3分),民兵训练任务缺1人扣0.5分,基层规范化建设不达标扣2分。 |
人武部 | ||
|
附加分 |
1、拆旧拆违、拆迁及征地工作(全镇限加10分);2、住房解困、农房改造及发证工作(全镇限加10分);3、重点政府性工程(全镇限加10分);4、“五水共治”工作(全镇限加10分);5、个性化重点工作(各村限加15分,详见附件二);6、示范创建工作(当年度创建成功各类示范村(居)的,按区、市、省级以上的,分别加2分、3分、4分;工作成效显著或创新性做法得到区、市、省级以上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分别加1分、2分、3分,以现场会等形式加以推广的,加倍加分。各村限加10分)。 |
各办 | |||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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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村(居)个性化重点工作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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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
序号 |
工作计划内容 |
分值 |
|
高 家 |
1 |
建造高家家宴中心、农民文化活动中心,重建老年活动室 |
5 |
|
2 |
主要道路完成白改黑10000平方米 |
5 | |
|
3 |
完成5只公厕改造工作 |
5 | |
|
杨 汛 |
1 |
改造居级公厕3只 |
5 |
|
2 |
完成居级700平米集体出租房的改造和维修 |
5 | |
|
3 |
路面硬化3500平方米 |
5 | |
|
孙家桥 |
1 |
孙家桥、西红河、唐家蒲口各造闸一座 |
5 |
|
2 |
杨江公路南、杨江中心路南24户农户旧房拆迁改造2014年再完成12户 |
5 | |
|
3 |
完成建造居家养老中心及中医养生馆前期评估、拆迁工作 |
5 | |
|
王家塔 |
1 |
完成140亩鱼塘平整并出租,并对沿江进行绿化带建设 |
5 |
|
2 |
完成1座翻水泵站的建设投运 |
5 | |
|
3 |
完成新增加400KV变压器2只 |
5 | |
|
上 孙 |
1 |
完成住房困难户解困工作及农民公寓后期配套工作 |
5 |
|
2 |
居内老厂房屋面逐步翻新8000平米 |
5 | |
|
3 |
主干道马路埋设下水管道2000米 |
5 | |
|
蒲荡夏 |
1 |
完成有关土地征用手续和年度住房解困任务 |
5 |
|
2 |
硬化牛头湖环湖路面、对牛头湖湖水进行治理 |
5 | |
|
3 |
完成空心村二期拆迁65% |
5 | |
|
建 吴 |
1 |
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 |
5 |
|
2 |
增设400kv自备变压器一套 |
5 | |
|
3 |
出租厂房用电户外线规范改造 |
5 | |
|
合 力 |
1 |
完成居民住房困难及危房户的住宅建设 |
5 |
|
2 |
双尖山北坡地块厂房一期动工建设 |
5 | |
|
3 |
对集体出租老厂房2000平米进行全面查验维修 |
5 | |
|
河西岸 |
1 |
实施全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
5 |
|
2 |
做好裕隆地块开发建设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
5 | |
|
3 |
双尖山北坡地块工程建设启动 |
5 | |
|
园里湖 |
1 |
做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后续工作,完成居内道路硬化 |
5 |
|
2 |
完成宅基地清理整顿试点工作 |
5 | |
|
3 |
做好双尖山北坡地块厂房前期设计等准备工作 |
5 | |
|
杨 江 |
1 |
重点治理村内生活污水,埋设下水管道网1000米 |
5 |
|
2 |
继续推进“三改一拆”,完成住房解困工作量70% |
5 | |
|
3 |
道路硬化、维修300平米,改建、维修公厕1只、垃圾箱3只 |
5 | |
|
联 社 |
1 |
完成省级重点工程杭金衢高速拓宽征地拆迁及世纪联华项目交地工作 |
5 |
|
2 |
实施村办公楼改建工程 |
5 | |
|
3 |
新建村卫生社区服务站 |
5 | |
|
和门程 |
1 |
完成省级重点工程杭金衢高速拓宽征地拆迁及世纪联华项目交地工作 |
5 |
|
2 |
清理村内违章建筑,基本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问题 |
5 | |
|
3 |
启动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新建反水闸3座 |
5 | |
|
竹园童 |
1 |
与茅山原承包者终止合同,完成对茅山重新公开招租 |
5 |
|
2 |
老村委楼改建成老年活动中心 |
5 | |
|
3 |
村级道路修建硬化500平方 |
5 | |
|
仁里王 |
1 |
规划实施农副产品无公害生态园 |
5 |
|
2 |
环村公路开工并与山林防火通道衔接好 |
5 | |
|
3 |
启动维修茅阳岗水库,配合搞好镇中操场新建工程 |
5 | |
|
麒 麟 |
1 |
解决唐家桥自然村7户住房困难户建房问题 |
5 |
|
2 |
调山自然村高田王小桥拓宽,相关河道砌坎并安装石头扶栏 |
5 | |
|
3 |
调山滨河景观带建造完工 |
5 | |
|
江 桃 |
1 |
投资约30万元改造江北新区东首路 |
5 |
|
2 |
改造公厕5只 |
5 | |
|
3 |
投资约30万元改造红绿灯北路 |
5 | |
|
展 望 |
1 |
改造公厕2—3只 |
5 |
|
2 |
展望自然村南畈农场土地招租 |
5 | |
|
3 |
加快旧村改造,拆除村内应拆旧房2/3以上 |
5 | |
|
横 山 |
1 |
安装路灯20盏 |
5 |
|
2 |
继续旧房拆迁工作,力争完成2/3以上拆迁量 |
5 | |
|
3 |
完成猪头湾防火通道建设 |
5 | |
|
芝塘湖 |
1 |
完成村级文化中心建设 |
5 |
|
2 |
启动农民公寓坡地村庄建设 |
5 | |
|
3 |
继续旧房拆迁工作,力争完成2/3以上拆迁量 |
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