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绍县创组[2011]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好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议时间: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31日二、评议对象:本局党组织及全体党员
三、评议方式:
采用党组织和党员自评、党员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和党组织考评相结合。
1、党组织和党员自评。就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单位和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各方面创先进、争优秀、作表率的情况,特别是对照公开承诺事项,自查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举措,填写《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考评表》(附件1)、《党员公开承诺考评表》(附件2)。
2、党员群众评议。党组织采取设置意见箱的形式,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根据自述情况,就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表现,相互开展评议。
3、领导点评。局领导要对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点评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分别为局长李亚根负责综合办、副局长陈金夫负责监管科、纪检组长徐美儿负责食品科、副局长谢康生负责稽查科及第三片组的党员点评工作。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重点围绕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4、党组织考评。本局党组织对党员要在对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对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按照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表现给出认定,形成组织意见,作出反馈并进行公示。
四、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开展领导点评、做好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年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作为有计划、有节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覆盖。
2、把握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将公开承诺已经履行、尚未履行或履行存在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如实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说明;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3、强化督查指导。要积极实施承诺兑现的登记、督查、交流、通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承诺台帐,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议的长效机制。
考评工作结束后,请将领导点评情况记录《党员公开承诺考评表》,交支部齐佳丽委员。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考评表
2、党员公开承诺考评表
中共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部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领导点评 民主评议 方案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 201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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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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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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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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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创争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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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具体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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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 承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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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点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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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评议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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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考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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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内容以实事为主,以条目式列出。本表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附件2
党员公开承诺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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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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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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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创争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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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具体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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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自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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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人点 评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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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考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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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内容以实事为主,以条目式列出。本表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