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0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镇街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切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镇街要切实履行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众节日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各镇街、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机,把假劣食品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蔬菜、水果、肉、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保健食品等的质量监测,做好食品安全预警工作,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报导,强化安全意识。各镇街、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途径,统一发布口径。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防止恶意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事项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在第一时间就地予以控制。如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绍兴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注:节日期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电话:84135983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