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开展夏季生猪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保障生猪肉品消费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78号)和绍食安委《关于开展夏季生猪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绍食安委〔2008〕2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我县生猪肉品销售和使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决定开展夏季生猪肉品专项整治。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建设“平安柯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目标,加强打击违法私屠滥宰行为,集中解决交易、使用未经定点屠宰和未经检疫检验肉品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肉品质量,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非法屠宰销售生猪肉品及其产品和餐饮单位使用违规生猪肉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猪检疫、生猪屠宰、肉品销售、餐饮用肉等环节的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杜绝生猪私屠滥宰和“白板肉”、病死猪进市场、上餐桌等违法现象。 三、整治重点 (一)检查生猪养殖场(户)生猪疫病防治工作,督促做好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理和管理工作。 (二)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清理关闭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手工定点屠宰厂(场)。 (三)规范定点屠宰工作,把好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检验关,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肉品流入市场。 (四)查处路边白板肉销售流动摊点和农贸市场经营销售未经定点屠宰及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 (五)检查宾馆、饭店、学校等餐饮单位的购肉索证及用肉使用登记情况。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专项检查小组进行,分别由有关职能单位牵头组成联合整治检查组开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生猪养殖管理整治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协同单位: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50头以上养殖场(户)生猪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情况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严厉查处将病死猪销售给地下回收点的行为。 2、生猪屠宰管理整治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协同单位: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对生猪屠宰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格整治非法屠宰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尤其是专事宰杀病死猪的屠宰窝点;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生猪肉品餐饮单位使用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协同单位: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建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饮单位用肉情况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肉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制度,杜绝使用来路不明猪肉、病死猪肉或私自屠宰的猪肉。 五、时间安排 2008年6月28日到2008年7月1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8日-7月5日,各牵头部门制订细化方案,开展事先摸底,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7月6日-7月15日,由各牵头部门安排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食肉安全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也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建设“平安柯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上来,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认真落实整治方案。请各专项小组将整治方案于7月6日前报县食安办。各牵头单位要在7月5日前明确组长人员和联络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各牵头单位的安排,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安排人员参与各组的监督检查。 (三)搞好宣传发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导和社会监督作用,曝光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 (四)探索长效措施。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探索制订长效监管措施,规范生猪养殖、屠宰及生猪肉品销售和使用各环节行为。 各牵头单位还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于7月20日前将《绍兴县夏季生猪肉品专项整治情况表》(附件)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县食安办。 附件:绍兴县夏季生猪肉品专项整治情况表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杨波 电话:84135980 传真:84135983 Email:yangbo1816@163.com)。 附件:
绍兴县夏季生猪肉品专项整治情况表
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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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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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行为查处 | 查处起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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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总货值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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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查处 | 查处起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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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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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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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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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生猪养殖场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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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生猪养殖户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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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生猪屠宰企业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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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缔私屠滥宰起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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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猪无害化处理数 |
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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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餐饮单位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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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获白板肉数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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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获病死猪肉数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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