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
“小油条,大民生”,油条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强化油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县油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绍县食药监〔2013〕83号)精神,现将我区“放心油条”点申报、评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辖区内前期已摸排并经过统一培训的油条摊(店)。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油条摊(店)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制作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2、油条产品及煎炸用油抽检合格。
(二)申报程序:
申报“放心油条”点的摊(店),须填写《柯桥区“放心油条”点申报表》交属地中队。
三、考核办法及奖励
(一)考核办法:
由属地中队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内容包括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制作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是否签订《油条质量安全承诺书》、油条制作配方、原辅料台账和废油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现场考核和油条产品及煎炸用油抽检均合格者评定为“放心油条”点。
(二)奖励:
为鼓励先进,对2013年底前被评定为“放心油条”点的油条摊(店)实施奖励,由局统一授予“放心油条”点牌子,并奖励每家摊(店)一只控油温不锈钢煎炸锅。
四、长效管理主要内容
(一)统一挂牌公示。对评为“放心油条”点的油条摊(店),实行“放心油条” 点统一挂牌,让人民群众看牌选购油条。实行“从业人员健康证、油条质量安全承诺书、油条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三公示制度,督促油条摊(店)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并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强化日常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放心油条”点食品原辅料、废油处置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等方面的督查,督促油条摊(店)做到食品原辅料采购规范、油条煎炸用油每天一更换二天必更换、废油统一回收处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不采购使用散装油、劣质油和劣质面粉,煎炸用油不反复使用和乱倒污染环境。二是实行“月快检、季抽检”制度。对“放心油条”点开展每月一次煎炸用油快检,对其质量状况进行筛查,对筛查结果不合格的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同时,开展每季一次油条产品抽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第一次进行约谈,第二次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对“放心油条”点实施动态管理。对已取得“放心油条”点牌子的油条摊(店),若违反有关规定,摘除“放心油条”点牌子,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际效果。各中队在考核评定“放心油条”点时,要充分考虑属地覆盖面,不能单一化、片面化;同时,要严把考核标准,控制好数量,不要大而化之,只求数量不求质量。要真正发挥“放心油条”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积累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机制,为下一步深入推进油条整治活动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指导。对评为“放心油条”点的油条摊(店),一方面要注重宣传其在营造放心餐饮消费环境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引导和指导,帮助其健全自身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以确保长效。
(三)按时考核上报。请各中队抓紧对属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现场考核结果报局餐饮科。
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81189662,传真:84127472,邮箱:yangbo1816@163.com。
绍兴市柯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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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食安办,区城管办、区工商局,祝静芝副区长。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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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 2013年12月1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