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3A推荐单位
进行现场核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关于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3A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县食药监〔2013〕101号)的要求,相关镇(街、开发区)结合《绍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已推荐了餐饮食品安全诚信3A单位候选名单。为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同时也为下阶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树好典型,决定对29家候选单位进行现场核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和人员
验收对象为29家食品安全诚信3A侯选单位,验收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分成三个验收小组会同候选单位属地镇(街、开发区)进行验收(见附件1)。
二、核验方法
以现场检查为主,依据《绍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定表》(附件2)及《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3)进行核验评定。对验收达标的诚信3A侯选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投票,公示完毕后,对符合条件的授予《绍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3A单位》称号。
三、核验时间及要求
1、时间为2013年9月9日-16日。
2、请各属地镇(街、开发区)安排好人员,参与核验并通知候选名单做好迎检;核验人员要客观公正,明确分工,认真负责,做好现场核验工作。
3、核验结束后,各核验小组要量化评定得分和等级,对照标准判定是否达标,并报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汇总。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81189662,传真:84127472,邮箱yangbo1816@163.com。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3A单位现场核验分组安排
2.绍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单位评定表
3.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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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食安办,祝静芝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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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 2013年9月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