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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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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

2013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学校开学和“两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开学和“两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中毒事故,保障秋季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期间公众饮食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3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

三、重点对象

(一)各类学校食堂(包括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园所等)、校内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重点检查基础条件差、管理薄弱、农村中小学及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

(二)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和承办集体聚餐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四、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的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是否有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署落实专项检查。各中队要将秋季学校开学和“两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动向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汇报,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联合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工商所、卫生院等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局将适时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自律,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定事故处置方案。特别是今年夏季气温比往年偏高,此状况可能延续到秋季,高温会给餐饮食品安全带来更多更大的风险。因此,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餐饮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针对学校开学及“两节”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以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对象”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屡教不改以及存在隐患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添加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稳妥处置中毒事件。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快速及时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两节”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请各中队严格按照《2013年秋季学校开学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3)和《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4),对学校开学和“两节”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于2013年10月11日前将报表以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上报局餐饮科。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81189662,传真:84127472,电子邮箱:yangbo1816@163.com。

附件:1.绍兴县秋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表

2.绍兴县秋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表

3.2013年秋季学校开学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4.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30日

 

 

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县府办、县食安办,县教体局,祝静芝副县长。

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                   2013年8月30日印发

 

秋季附件.doc附件1.doc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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