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
油条作为传统小吃,深受百姓喜爱。为进一步加强油条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油条制售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油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绍兴县油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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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食安办,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县城管办、县工商局,祝静芝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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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 2013年5月24日印发 |
绍兴县油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油条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油条制售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油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严控滥用含铝膨松剂,解决铝含量超标问题;严控重复用油,解决煎炸食用油不合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制售油条产品的餐饮单位及食品摊点数量和基本情况。
(二)加强巡查监管和抽检。以油条制售食品摊点和小吃店为重点单位,对各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油条产品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餐饮科、稽查大队和各中队要督促油条制售餐饮单位切实加强对面粉、食用油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并建立采购和使用台账记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油条,规范处置废弃煎炸油脂。同时,要实行“月快检、季抽检”制度,每月对煎炸油实行快检筛查,筛查结果不合格的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每季对油条产品、煎炸油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处理。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油条制售餐饮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对自制油条产品以及煎炸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展油条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对油条制售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指导推广无铝配方油条,确保油条产品及煎炸油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3年9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6月20日前)。
由餐饮科,各中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负责对所辖范围内自制和销售油条产品的餐饮单位、食品摊点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摸清制售油条产品的餐饮单位及食品摊点数量和基本情况。
(二)检验检测阶段( 6月20日至7月10日)。
对县域内制售油条产品的餐饮单位、食品摊点开展油条产品与煎炸油的同步抽检,掌握辖区油条产品与煎炸油的质量状况。
(三)动员培训阶段( 7月10日至7月20日)。
召开县域油条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对餐饮单位、食品摊点油条制作人员进行培训。宣贯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开展约谈承诺以及“放心油条”制作方法推介。
(四)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7月20日至2013年9月20日)。
推行无铝配方制作方法;煎炸油倡导每天一更换,承诺二天必更换,守住检测合格底线;实行废弃煎炸油统一回收与登记工作。开展油条产品及煎炸油质量常态化快检和抽检,对抽检合格,又符合各项承诺要求的,授予“放心油条”牌子,对抽检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并实行通报、处罚。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总结出好的经验做法,规范油条制作行为,强化油条制售餐饮单位、食品摊点主体责任,树立守法、诚信、自律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餐饮科、稽查大队和各中队要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油条专项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加大排查,严格监管。餐饮科、稽查大队和各中队要加强与当地与镇(街)政府、城管、工商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在摸排过程中,要走访到每一家油条制售餐饮单位,如实填写调查表,对填报内容要认真核实,做到内容客观真实。要督促油条制售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要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对每家油条制售餐饮单位负责人(业主)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在油条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油条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广泛深入宣传油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加强对油条制作对象的宣传培训,建立授牌制度,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失信违法企业严格惩处。大力宣传和推广无铝配方油条,认真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油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餐饮科、稽查大队和各中队要按照餐饮服务环节油条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措施,并在常态管理中加以实践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要深入推进示范油条点的建设,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餐饮科、稽查大队和各中队要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具体见附件)。附件1、2于6月20日前上报,附件3于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于2013年9月20日前上报局餐饮科。
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84129951,传真:84127472,邮箱:chenwei6363@163.com。
附件:1.绍兴县油条摊(店)基本情况调查表;
2.绍兴县油条摊(店)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3.2013年油条制售餐饮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4.绍兴县餐饮服务单位油条“菜单式”公示;
5.油条质量安全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