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动员会精神,现就开展餐饮业H7N9禽流感防控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一”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迅速部署加强排查,落实餐饮单位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1.要求各餐饮单位尽可能不采购使用活禽及活体鸟类,若必须采购使用禽鸟则需严格做好索证索票及查验、台账记录工作;
2.严禁餐饮单位使用死因不明或病死的禽鸟及禽鸟类产品;
3.禁止餐饮单位加工经营场所圈养活禽及活体鸟类;
4.加工用具必须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5.餐饮单位对禽鸟类产品必须烧熟煮透。
二、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要加强沟通联系,稽查大队及各中队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情况上报局餐饮科。
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84129951,传真:84127472,电子邮箱:chenwei6363@163.com。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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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食安办,祝静芝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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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 2013年4月2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