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片组):
为建立我县保健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假劣事件和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日常监管目标。
紧紧围绕“不出事、保平安、送服务、促发展”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抓住保健食品生产源头,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企业责任,促进企业规范自律。
(一)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明确质量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落实召回责任,使问题保健食品或缺陷保健食品能得到及时召回和有效控制,同时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原因分析,切实解决存在问题,2010年要组织一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销售与收回情况专项检查。
(三)推进企业监督等级评定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要充分运用“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信息系统”中日常检查信息和GMP认证、市场抽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严格制定程序和标准,开展年度等级评定,进一步提高监督等级评定结果和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价值,为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充分依据,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三、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一)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要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1、我县需要实施检查的企业:浙江赐富医药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九仙草保健品有限公司。
2、检查方式方法:跟踪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3、重点检查内容:企业执行GMP情况。
4、检查频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继续开展原辅料和成品检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是企业执行委托检验情况。
重点内容有:
(1)保健食品生产所需原辅料的购入、使用等,应制定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2)原辅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等相关要求。原辅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应与注册审批的配方及备案的企业标准相一致。
(3)采购原辅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索取有效的检验报告单或自行检验;属食品新资源的原料,需索取卫生部批准证书(复印件)。
(4)以特殊原料(如:藻类、动物组织器官等)生产保健食品的,须按照GMP的规定,提供相应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并应严格控制和管理。
(5)原辅料领用量与投料量是否相符,有无记录。
(6)原辅料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取样检验。
(7)涉及委托生产的品种,使用原辅料的全过程质量得到监控。
(三)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保健食品广告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及广告内容。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81189662,Email:yangbo18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