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本局各科室,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安排,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驻厂监督员进行调整,由马建新同志调整为齐佳丽同志,范秋杰同志继续担任驻厂监督员。具体分工职责事项调整如下:
一、职责与分工:
驻厂监督员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员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的职责、工作内容和方法开展工作,遵守工作纪律。
范秋杰同志担任组长,负责现场监督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向本局汇报和向厂方反馈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重点做好头孢粉针剂、青霉素固体制剂生产的现场监督检查。
齐佳丽同志为组员,重点做好冻干粉针剂生产的现场监督检查。
其他注射剂生产的现场监督检查由组长负责,共同检查。
二、工作要求:
驻厂监督员实施报告制度,每月向药械科报送药品质量风险报告,每年年底向药械科长、药械分管副局长、局长报送工作总结和监督员日志。同时,驻厂监督员要加强与监管责任片组的日常联系,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管责任片长及药械科长、药械分管领导汇报,由片组负责落实整改和跟踪回查,最终整改情况由驻厂监督员核查。
三、其他管理和工作要求继续按照本局绍县食药监〔2007〕42号文件执行。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