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清查假药 “糖脂宁胶囊”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据报,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
卫生部办公厅于1月30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用“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的紧急通知》,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开展对“糖脂宁胶囊” (批号为081101)的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认真清查本单位的有关药品,特别是购进单位资质审核。
2、 发现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
胶囊”(批号为“081101”)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我局。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