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调整绍兴县镇(街)药品助理监管员的通 知
各镇(街)医疗机构:
为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经研究决定,对原聘任的镇(街)药品助理监管员进行调整,将镇级助理监管员聘任对象调整为由各镇(街道)社会事业保障办主任、各镇(街)医院主要负责人及药房主任担任,请各有关单位确定人员,填写《绍兴县镇(街)药品助理监管员申请表》,于5月5日前报送本局。
附件:绍兴县镇(街)药品助理监管员申请表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