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2014〕59号)精神,在前期垃圾河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截污、激活水体、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以“政府推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属地负责”为工作原则,紧紧抓住“截污治污、河道清淤、沟通水系、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等环节进行综合治理,到2014年10月底前基本消灭区域内“黑河、臭河”。
二、主要任务
对全镇主要河流,特别是区治水办公布的“黑河、臭河”和其它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感官黑臭的河道进行全面整治。
通过减轻内源污染、疏拓河道、清除淤泥、沟通水系、增加水动力等手段,强化河道沿岸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加快河道沿岸工业、三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等举措,同时加大铁腕执法力度,着力改善河道水质,实现“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水上无漂浮、水岸无垃圾、岸上有绿化”,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区域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明显改善,做到“黑河、臭河”治理一条,截污治污整治一片。
三、整治标准
1、符合垃圾河清理验收标准(河面无成片漂浮废弃物、病死动物等;河中无影响水流畅通的障碍物、构筑物;河道保持水流畅通,无断流现象;河岸无垃圾堆放,无新建违法建筑物;河底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2、河道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
3、河道沿岸无非法排污口设置,河道沿岸排放口设置规范;
4、河道沿岸无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将未经处理的超标污水直接排放情况;
5、水体透明度不低于20厘米,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不高于15mg/L;
6、建立河道定期清理及保洁机制。
四、实施步骤
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考核验收、建立长效”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阶段工作: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上旬-6月下旬)
镇“五水共治”办要会同有关村(居)在前阶段垃圾河整治的基础上,对本区域列入“黑河、臭河”的河道进行全面自查,对河道污染情况进行评估筛选,按常年黑臭和季节性黑臭分类对“黑河、臭河”进行详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水体污染物类型,水体污染物超标情况和超标程度,河道沿线排污口位置、排污类型和排污量,污水管网现状和建设规划情况等基础资料),建立“黑河、臭河”档案。同时,针对“黑河、臭河”成因,标本兼治,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完成整治方案编制、资金落实和监管机制。并于6月底前编制完成“黑河、臭河”综合整治方案,并报区治水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旬-10月下旬)
1、清除内源污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淤积严重的“黑河、臭河”清淤,解决底泥污染物影响河道水质问题;二是加大河面垃圾和河岸垃圾清理力度,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减少河道垃圾污染;三是实施好河道活水通畅工程,拆除阻水建筑物(坝),打通河道卡口,确保河道流畅,提高河道过流与自净能力。
2、做好截污控源。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收集沿河直排工业污水,印染企业所有沿河排放口一律封堵;全面完成其它工业企业的截污纳管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对确无条件纳入的,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污水收集处理措施,杜绝污水偷、漏排。二是加快推进沿河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建设,健全已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及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实行入河排放口公示制度,所有排入河道的管渠设置公示牌,标明入河单位、排放口性质。
3、开展生态修复。通过生态手段在较短时间内恢复河道原有的自净能力、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因地制宜开展沿河景观带建设、河道生态修复等“黑河、臭河”后期治理工作,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
(三)建立长效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
长效管理是巩固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镇各相关部门、村(居)要落实河道保洁、两岸清洁、排放口出水日常监控、水生植物定期打捞、河岸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措施,做到管理到位,确保治理成效长久显现。
附件:
1、镇“黑河、臭河”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部门职责
2、镇“黑河、臭河”基本情况表
3、镇“黑河、臭河”整治进度半月统计报表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