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工作要求;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年破难题、二年出形象、三年建长效”的工作目标。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环境整治成果,解决在河道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经研究,决定对街道区域内的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责任到人,层层包干,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创建街道“幸福社区(居)”为目标,改善水环境,提高水质检测指标,协调建设、城管、环保、交通、水利、水务等相关部门力量,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考核管理,对区域内河道管护、河面保洁、河岸绿化等进行有效监管,对违章搭建,乱倒乱排、乱丢等进行有效制止,全面实施河道的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责任职责
1、明确河道等级,根据水利水电局规划,本区域内总河流为21条,其中:古运河为市级、瓜渚湖直江、马山闸西江为县级、后梅村河、后梅横江、前巷横江、夏家娄直江、管墅直江、中泽横江、马卫江、黄社溇直江、南墩横江等12条河流为街道级;潘家溇直江、诸家溇、双梅村河、廿二房横江、双渎直江、寺岔河等6条河流为社区(居)级。河道总长度37795米,水域面积3.2411平方公里,(其中:瓜渚湖1.3897平方公里)。
2、落实河长分工:区域内全部河道实行街道班子成员为河长、指导员及社区(居)区域分段为责任人,并做好古运河马山闸西江的市级联系领导为“河长”和瓜子湖直江、黄社娄直江、管墅直江等12条县局级为“河长”的协调配合工作。
3、河长工作职责
⑴街道河长职责:负责好所辖河道“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织开展河道督查考核,落实巡查制度,负责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做好跨区域相邻区间河道有序协作,形成合力。
⑵街道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所辖河道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河道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河长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
三、管理标准
“河长制”管理标准
1、河道及水面及时保洁,保持整洁,河岸内无各类垃圾。
2、无非法船屋、沉船、无违法渔网渔箔、地笼等渔业设施。
3、沿河及桥下涵洞无乱搭乱挂、无乱垦种、无露天粪坑。
4、河道护岸完好、齐整、无倒坎、无淤积现象。
5、无排污口、无乱排乱放污杂物。
6、无违法填河、无违章涉河建筑。
7、河岸绿化生态环境好,无明显缺损、死树和病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