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镇府[2014]44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汛桥镇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柯桥区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制。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责任分解
一、分级负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起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全镇安全生产的议事协调机构,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综合和指导。
(二)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及隶属管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三)镇级各部门对本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四)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对所出租工商贸企业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五)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工商贸企业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二、各司其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条块分工,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详见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镇日常安全监督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杨镇府[2014]26号)。
三、镇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包括工矿企业、消防、道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所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4、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督促企业确保对安全生产的财力投入到位。
5、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帮助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配合把好本镇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批关,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并按规定配合参加组织竣工验收。
8、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消除、整改和监控。
9、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10、定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对本镇的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专项整治。
11、组织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好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御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
14、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切实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5、加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配足配好消防装备和器材,提高镇级自防自救能力。
16、及时排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抓好整改。
四、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置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开展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到位,并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