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办〔2014〕41号
湖 塘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通 知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湖塘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办事处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
(二)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和森林火灾等造成的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火灾、公共设施和设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民族宗教、经济安全、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或者需要由街道办事处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加强预防。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损益合理,快速反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在处置各个环节都要突出“效率优先”的原则,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分级负责,联动处置。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统一接警、分级分类”的联动处置机制。
4、依法规范,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坚持依法行政,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街道办事处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街道办事处主任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副主任按照分工和在街道相关非常设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设立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二)指挥机构。
街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机构为街道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机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
街道办事处相关办公室(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办公室职责,分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保障办公室。
1、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办公室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应确定一个应急主管办公室、若干应急协管办公室。应急主管办公室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办公室。应急协管办公室是按照办公室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办公室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办公室。
2、应急保障办公室。根据办公室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任务的承担,应确定一个办公室牵头,若干办公室协助。
(四)村(居)、企业应急组织机构。
各村(居)、企业是本区域或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五)专家组。
街道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办公室聘请的专家所组成的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街道各办公室(部门)、村(居)、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街道各办公室(部门)、村(居)、企业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街道应急主管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要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等级并分别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村(居)、企业等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和街道应急主管办公室。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主管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街道总体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街道、村(居)、企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四)指挥与协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村(居)、企业要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街道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街道办事处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办事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村(居)、企业、办公室开展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五)扩大应急。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有关方面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