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不断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经局党工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柯桥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敏 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国勇 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金传芳 党工委委员、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李洪根 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指导全区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组长李敏全面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副组长马国勇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伤害人员的医疗抢救和技术、设备支援,开展救护培训,指导医院做好高压氧舱等重要医用设备的规范管理以及生物、精麻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副组长金传芳负责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工作;副组长李洪根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职业卫生体检、平安创建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金传芳同志兼任,周建廷、舒毅为联络员。主要负责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日常联系,收集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定、部署的情况;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组织督导检查、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二、建立分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决定建立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分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机制。
(一)建立分片联系工作制度
第一组:绍兴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二医院平水分院、王坛镇卫生院、稽东镇卫生院、漓渚镇卫生院、兰亭镇卫生院院、福全镇卫生院、进修学校等9家单位组成,绍兴第二医院为牵头单位。
第二组:绍兴市中心医院、中心医院钱清分院、杨汛桥镇卫生院、滨海医院、齐贤镇卫生院、安昌镇卫生院、夏履镇卫生院等7家单位组成,中心医院为牵头单位。
第三组:中医医院、华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柯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等8家单位组成,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
(二)建立对口检查工作机制
原则上要求在每季度结束前一周进行,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1周内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并抄送区卫生局,其中,第二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卫生局办公室邀请消防大队定期检查。各单位在收到报告后1周内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区卫生局办公室备案。
(三)安全生产对口检查内容、整改单、反馈单详见附件。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制度
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台帐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事故记录、特种设备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其它共九类。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具体要求为: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地点、时间、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