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字〔2014〕54号
柯桥区兰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
为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目标,进一步深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现就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对象
以社区(含农村新社区,下同)为单位申报创建。
二、创建目标
2014年创建一个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在取得经验和成效后,争取通过三年努力,使全镇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的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三、创建内容及标准
1.建立健康之家。所在社区建成布局合理、环境温馨、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居民健康之家,健康之家设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2.实施契约服务。镇卫生院按照“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的原则,落实社区责任医师,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增配家庭健康随访服务包,建立完善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所在社区居民实施契约服务。
3.开展健康教育。所在社区建立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打造多样的健康教育阵地,开展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得到切实提高。
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四、创建经费
由区、镇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工作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凡验收合格的,由区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给每个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并每年(含创建当年)补助1万元日常运转经费,其余部分经费由镇财政承担。经费用于社区居民健康之家的宣传教育、软硬件购置,以及服务人员工作经费、设备维护、耗材等支出。
五、创建步骤
每年在3月25日前将当年要求创建单位的申报表(见附件2)报镇创建办,由镇创建办集中后在3月31日前报区创建办。各创建单位在镇创建办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创建。在10月10日前将验收申请报告并附自评表报镇创建办,由镇创建办集中后在10月15日前报区创建办验收。经区创建办验收通过,进行命名授牌 。
六、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兰亭镇创建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李菲任组长,徐叶娟、陶建中任副组长,沈敏华、缪秋琴、陈文潮、陈颖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沈敏华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指导等日常事务。
2.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镇卫生院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全镇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指导好创建工作。镇社事办要做好辖区内创建的规划、协调和落实工作。镇财政要安排好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镇广电站要做好创建的宣传工作。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要以健康教育为重点,提高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实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要以契约服务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社区医生与慢性病重点人群双向互动机制,实现慢病早管;要以健康之家为重点,提供社区居民健康自我评估场所,实现“我的健康我作主”。
4.加强督查,总结提高。镇创建办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在居民中的满意度。
附件:1.绍兴市柯桥区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验收标准
(试行)
2.绍兴市柯桥区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创建申报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5日
送:区卫生局
校对:徐叶娟 共印30 份 印发时间:2014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