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稽东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稽东”建设。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汛旱、台风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生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涉台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红色,特别重大);Ⅱ级(橙色,重大);Ⅲ级(黄色,较大);Ⅳ级(蓝色,一般),Ⅰ级为最高级别。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照上级同类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本预案指导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等。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队伍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响应相关的应急预案。
3.整合资源,应急联动。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联动等平台,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范体系,扎实推进分级分类处置的联动工作制度,加强镇村之间、镇企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法规范,责权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预案体系
1.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镇政府制定,报区政府备案。
2.镇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方案。是镇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抄送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方案应适时修订、补充完善。
稽东镇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方案构成详见附件1。
3.镇级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镇政府备案。
4.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制定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由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应急预案应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本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部门(单位)审定备案。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政府是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镇长领导下,负责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副镇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镇政府相关非常设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镇长、副镇长处理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履行以下职责:负责镇政府应急处置期间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监督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应急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指导全镇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综合性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指导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全镇应急指挥系统和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建设;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及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镇政府其他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指挥机构
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总指挥由镇长担任),成员通常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指挥机构办公室人员组成。
稽东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详见附件2。
1.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研究确定全镇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分级响应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有关应急管理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镇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向上级汇报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
传达和执行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召开会议,研判会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对突发事件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信息发布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镇政府相关办公室(部门)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各办公室职责,分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保障办公室。
1.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指负责某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办公室,根据办公室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办公室。应急主管办公室是对某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应急协管办公室是按照办公室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办公室对某类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办公室。
2.应急保障办公室。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人员防护、技术和资金等保障的办公室。根据办公室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办公室牵头,若干办公室协助。
(四)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机构。
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应急管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主要承担突发事件预防、先期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本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调度等;负责做好本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
(五)专家组
镇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办公室聘请的专家所组成的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并提供科学而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等,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运行机制分为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信息发布、恢复重建五个方面。
稽东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流程图详见附件3。
(一)预防与准备
1.安全管理。镇政府各办公室(部门)、行政村(居)、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所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2.安全防范。镇政府各办公室(部门)、行政村(居)、企业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或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等动态管理,要把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列入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及时修订完善。
3.技术创新。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不断推进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促进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应急资源的共享。
4.风险保障。镇政府各办公室(部门)、行政村(居)、企业单位应当为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伤害风险。
(二)监测与预警
镇政府各办公室(部门)、行政村(居)、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