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在充分运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基础上,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逐步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立镇、特色富镇、旅游兴镇、科技强镇”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加强基层廉洁工程这条主线,按照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全面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有力推进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基本思路。根据村务监督工作规程,建立村务监督履职清单、明确村务监督履职要点、界定村务监督积分标准,为科学评估村监委履职情况奠定基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观能动作用。
(二)基本架构。村务监督履职清单分为正积分管理系统和负积分管理系统,积分项目和评价指标由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负责设置,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调整、完善。其中,正积分管理系统包括组织管理、民情民意、分类监督、定期报告、矛盾调处、履职评价、监督创新和实绩关联8个履职项目76个履职要点;负积分管理系统包括履职缺位、履职越位、履职对立和履职失范4个防控项目12个履职不当情形。同时,对照履职清单,设立村务监督履职清单积分管理表,对涉及积分的项目和指标,均与各村务监督委员上报的资料和基本台账相对应。
(三)基本流程。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负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的日常运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各村监委要将每月的履职清单、台账记录及相关资料于次月3号前上报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并做好自行存档工作。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每月对各村监委履职情况的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积分一月一累计,进行上墙和网上公示。年底,按累计积分值高低进行排序,组织开展考核。
三、结果运用
将村务监督积分与村干部的年终岗位责任制挂钩,全年累计积分在75分以上的,不扣岗位分;低于75分,每下降5分扣村干部岗位分1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村干部岗位分4分为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提供良好环境。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到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联系实际,注重结合。推行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要与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和村级各项实事工程,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要点,规范监督程序,充分保障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为各村的经济社会健康和谐提供坚强的保障。
3、注重长效,不断完善。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是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的深化和完善,我们既要勇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更要结合中心,树立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观念,建立长效运作机制。要发掘典型事例,加强宣传引导,在全镇营造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附件1:稽东镇村务监督履职清单
附件2:稽东镇村务监督积分管理表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稽东镇村务监督履职清单
一、组织管理项目
1、工作例会
(1)、每月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村监委主任负责召集及主持,村监委成员参加,“三资”管理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组长列席会议。
(2)、会议事项:传达上级有关村务监督的政策意见;通报每月财务监督审核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级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交流重要民情信息收集、联系、调处和反馈情况等;就重要村务监督事项进行讨论。
2、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区、镇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它活动,遵守会议及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3、工作台账
(1)、规范完整记录工作台账。
(2)、每月按时报送积分管理相关报表。
二、民情民意项目
1、民意收集
(1)、村监委成员定期开展民情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和问题反映。
(2)、村监委每月至少收集3条及以上有价值的民情民意信息反映给村两委并上报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
2、民情沟通
(1)、对收集反映的民情民意与村两委会积极沟通协调。
(2)、对村委会调处民情民意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程序类监督事项
1、重大事项决策环节
(1)、监督村重大事项决策有无按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形成决议的人数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监督重大决策项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时,基本要素信息是否齐全,有无按要求提供相关方案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据。
(3)、监督集体表决通过的事项,有无在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期限,内容信息是否齐全。
2、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
(1)、列席村拟建设工程项目决策会议,监督涉及村集体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捐赠款实施的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
(2)、监督是否存在拆分项目等违规情形;是否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存在“萝卜招标”现象。
(3)、监督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现象。
(4)、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公示,要素是否齐全,公示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现场参与工程开标,全程监督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监督开标程序是否到位,保证金是否齐备,开标过程是否公平、公开、透明。
四、参与类监督事项
1、村规民约
(1)、广泛收集征询村民意见,及时提出适合本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的村规民约建议。
(2)、参与制定并完善村规民约制度,全程监督各项村规民约成文过程是否合规。
(3)、密切关注并监督村规民约执行,对出现的违规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提醒、质询。
2、资金补助
(1)、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支农惠农项目,拟享受对象的资格、享受标准等进行审核。
(2)、督促对享受对象名单、补助资金数额等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监督是否存在异议情况。
(3)、监督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发放给各享受对象。
3、资金票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