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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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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镇委[2014]93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进程,干干净净迎新年,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杨汛小城市要求,以建设美丽乡村、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区域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河面漂浮物和乱堆乱放杂物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全覆盖整洁、三长制管理、月抽查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全镇环境面貌,创造舒适美丽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1511131日。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扭转环境卫生回潮反复势头,有效改善局部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六有六无”工作目标:即有浓厚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有专职的卫生保洁队伍、有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堆放点(中转站)、有完善的垃圾清运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成堆垃圾、无河道漂浮物、无露天粪坑。

四、整治步骤

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12月底)

根据活动安排,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发动,形成全镇上下合力推进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主要工作任务是:

1、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全镇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镇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动员大会,并进行层层发动。

3、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窗、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11日—125日)

围绕“清、理、建”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垃圾清理、“六乱”整治、配套建设等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环境面貌。主要工作任务是:

1、“清”就是开展环境清洁行动。①开展积存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原则,集中清理村(居)生活区、工业园区、大街小巷、小弄小沟、公共场所和房前屋后的各类积存垃圾,确保村居环境干净整洁。②开展河道沟渠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水清流畅”的要求,集中开展河道、沟渠垃圾、漂浮物打捞、坡岸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水面的整洁畅通。③开展集贸市场清理专项行动。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集中取缔集镇区域范围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马路市场。

2、“理”就是开展环境整理行动。①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结合“无违建区”创建,集中整治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重要区域和地段的破旧危房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现象。②开展乱堆乱放专项整治。加大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占乱设、乱停乱放等整治力度,做到整治一条、见效一条、畅通一条;通过设置杂物集中堆放处、建筑余料回购调剂等处理方式,规范村庄秩序,确保房前屋后无堆放杂物。③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安全美观”的要求,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设立统一的村居和企业广告定点张贴处,全面清除各类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

3、“建”就是开展设施配套行动。①建设一批基础项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场所、村庄绿化等项目。②改造一批环卫设施。更换破损设施设备,按每10-151只的标准,配足配好垃圾箱(筒)。③提升一批公厕标准。全面启动居住区内小型集中公厕和破旧旱厕的改造升级工程,确保周边80米范围内无露天粪坑。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125日—131日)

此阶段为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查漏补缺、检验成果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

1、考核验收。①验收标准。考核验收内容分宣传发动、整治绩效、制度建设三块设置,设基本分100。其中整治绩效占80分,具体由集镇20分、村居30分、道路15分、河道15分等四块内容构成,具体按《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月度抽查考核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3]137号)中《集镇环境卫生评分标准》《村居环境卫生评分标准》、《道路环境卫生评分标准》、《河道环境卫生评分标准》等相关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折算。考核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②验收程序、方法。按自查、申报、考核三个步骤进行。各村(居)先由镇里对照考评标准,对整治绩效进行全面检查评比;结果合格的,由镇里向区里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届时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

2、整改提升。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居(集镇、河道、道路)要求限期整改,并适时进行复查复评;复评不合格的,直接扣减2015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分。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顺利推进,成立杨汛桥镇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镇人大工主席、党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名单附后)。各个工作组及“村长、路长、河长”分别负责对村(居)、道路、河道、集镇等区域环境整治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各村(居)要采取进村动员、入户座谈等形式,结合“洁净镇街”竞赛活动环境卫生优胜村、整洁村培育创建与小型集中公厕搬迁改造等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的重要意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典型事迹和道德行为规范,动员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人人动手,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全员参与,形成合力。要结合“洁净镇街”竞赛活动,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大清扫、大清洁、大清运、大整理”活动,稳步推进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关干部要根据驻村联系制度、“三长制”管理工作职责,深入村(居)、企业,协同组织、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强势推进,快速运转,高效落实。

(四)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月活动列入2015年度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村(居)要按照环境卫生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要求,切实加大整治提升力度,确保整治提升全域覆盖、全面彻底。落实“三长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环境整治不留死角。环境整治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考核验收,及时通报各村(居)环境整治成果

附件1:杨汛桥镇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村居环境卫生评分标准

附件3集镇环境卫生评分标准

附件4道路环境卫生评分标准

附件5河道环境卫生评分标准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境  集中整治  实施意见

发:各村(居),机关各办(中心)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蒋利强        2014年12月30印发

附件1

 

杨汛桥镇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洁净美丽的生产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全镇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王叶刚  陈晓峰

副组长:张根木  王新华   

  员:金家良  于国伟  胡倡华  丁春锋  张海英

            陶云淼  张水夫  张明明  孙绍鹰  陈建刚

蒋利强  沈佳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四个工作组协调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作者具体负责抓好整治提升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根木,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

集镇整治组:组长王新华,城管办、城建办、城监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人员、相关村(居)委主任为成员;

道路规范组:组长张明明,城管办、城建办、城监中队、交警中队人员、相关村(居)委主任为成员;

河道清理组:组长陈建刚,经发办(农口)人员、相关村(居)委主任为成员;

环境卫生组:组长蒋利强,环卫站人员、相关村(居)委主任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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