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档案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五水共治”工作过程中档案管理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4〕6号)和《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的通知》(绍农治污办〔2014〕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强化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是指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是污水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不可再生的原始记录,是项目维修维护、项目再投资必不可少的第一手基础材料,是阶段性或最后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与验收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工作,强化档案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落实职责。区治污办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做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工作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区档案局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责任单位和参建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时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并负责对辖区行政村(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行政村要配备专门人员,做好本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区治污办、区档案局将适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档案损毁、遗失或拒不移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三)明确规范。要规范收集整理。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具体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详见附件)。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项目文件材料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全面收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
要规范档案移交。区治污办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应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文件必须收集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所辖区域的项目档案应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归档整理,村级原始档案待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给镇(街道、开发区),行政村可保留一套必要的工程文件材料副本、复印件用于日常维护和管理。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绍兴市柯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 绍兴市柯桥区档案局 |
2 01 5年 1月5 日
附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区治污办
归 档 范 围 | 保管 期限 |
一、文书档案 | |
组织领导方面 | |
1 本级组织召开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要会议的通知、方案、 领导讲话、交流材料、会议典型发言等文件材料,会议录像、照片 | 永久 |
2 本办召开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任会议记录、纪要 | 永久 |
3 人大代表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 政协委员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提案及办理结果 | 永久 |
4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时 形成的文件材料 4.1 重要的 4.2 一般的 | 永久 30年 |
5 本办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5.1 重要业务问题的 5.2 一般业务问题的 | 永久 30年 |
6 本办代上级拟写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6.1 重要的 6.2 一般的 | 永久 30年 |
7 本办下发或联合下发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文件 7.1 重要的 7.2 一般的 | 永久 30年 |
8 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材料 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材料 8.3 重要汇报材料、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 永久 10年 永久 |
9 本辖区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计材料 9.1 年度的或综合性的 9.2 月、季度的 | 永久 10年 |
10 本级形成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 大事记、工作日志,工作制度、议事规则等 | 永久 |
11 上级及本办下发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表彰文件 | 永久 |
12 本办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项目实施等工作 中形成的各种规划、方案、意见等材料 | 永久 |
13 本办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实施情况等材料 | 永久 |
14 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文件材料 14.1 重要的 14.2 一般的 | 永久10年 |
15 其他部门单位助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件 15.1重要的 15.2一般的 | 30年 10年 |
16 业务培训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 10年 |
资金管理方面 | |
17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筹措方案等文件材料 | 永久 |
18资金预算方案、预算追加资料 | 永久 |
19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 永久 |
20资金拨付到项目情况 | 永久 |
21 社会力量投入方面的文件材料 21.1 重要的 21.2 一般的 | 永久 10年 |
政府采购方面 | |
22采购活动记录 | 永久 |
23采购预算 | 永久 |
24招标文件 | 永久 |
25投标文件 | 永久 |
26定标文件 | 永久 |
27合同文本 | 永久 |
28验收证明 | 永久 |
29质疑答复 | 永久 |
30投诉处理决定 | 永久 |
项目建设方面 | |
31规划文本及规划评审、批复形成的会议纪要、正式文件 | 永久 |
3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制村统计表(见表1) | 永久 |
3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各项目情况卡片(见表2) | 永久 |
34受益农户统计表(见表3) | 永久 |
35受益农户花名册(见表4) | 永久 |
36出水水质检测表(见表5) | 永久 |
37有代表性的影像资料 | 永久 |
监督检查方面 | |
38区任务下达和监督检查的通知、方案、结果通报等 | 永久 |
39材料检测记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 永久 |
40整改措施等相关资料。 | 永久 |
41 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反映材料,来信来访材料、跟踪督办单等 41.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41.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 永久 30年 |
其他方面 | |
42报送省、市报表及进展情况说明 42.1年度及年度以上的 42.2年度以下的 | 永久 10年 |
43 本办有关宣传方案,向上级报送的有关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成果和特色亮点工作,登载宣传报道、公示信息的报刊、杂志等 43.1 重要的 43.2 一般的 | 永久 30年 |
44 本办编印的工作简报 | 30年 |
45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关活动材料、宣传材料、倡议书等 | 30年 |
46 媒体宣传资料,网站宣传信息和图片 | 永久 |
二、特种载体档案 | |
1 照片声像类材料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形成的前后对照的照片、 录音、录像、影片等材料 1.2 领导视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1.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1.4 项目工程建设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1.5 本办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其他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 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2 实物类材料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获得的各类奖状、荣誉证书、奖牌等 荣誉类材料 3 电子文件类材料 3.1 有关规划、方案、图纸设计、统计、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形成的电 子文件类材料 3.2 相关的支持软件材料以及有关元数据等内容 | 永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