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5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A4纸装订成册),请于2015年1月12日前由镇(街道、开发区)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投资科田小琴,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QQ邮箱:384688431@qq.com,联系电话:8558687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550号)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2月23日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4年 12 月 23 日印发
浙经信投资〔2014〕550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浙江省技术
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全省工业有效投资,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工业投资的引导示范作用,我委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织申报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30号)。
(二)围绕“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提升装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突出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对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鼓励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四)申报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要衔接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举措,符合《浙江省工业投资导向意见》(浙经信投资〔2014〕123号)规定的重点行业领域。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范围为在建或前期项目。
(一)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分三类:
1、“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围绕我省块状集聚产业的改造提升,尤其是产业集中度较高,低端用工集中,“机器换人”需求迫切的行业,重点选择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好、推广价值高,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的绿色安全制造,实施“机器换人”的同时实现“产品换代”的传统产业新型化项目上报。“机联网”、“厂联网”项目优先。此类项目请填写附件1。
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围绕我省产品新型化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选择新能源汽车与轨道交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医疗设备与器械、节能环保等高端装备、互联网与物联网、传感器、绿色产品等制造业项目上报。此类项目请填写附件2。
3、其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选择一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换三名”、“五水共治”等战略部署,引领行业、区域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上报。
(二)申报省级重点且直接投资额完成1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备案或核准且投资额发生于2014年1月1日之后,个别成效特别好的“机器换人”项目投资额可控制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提供项目申请报告书及相关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附件(格式内容见附件3,市、县级项目只需填附件4)。
(三)经信部门汇总填写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汇总表(各地上报项目数和质量是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切块因素之一)(附件4)。
(四)各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直接投资额等资料的真实性。
(五)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筛选及申报工作,于2015年1月15日前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附件4同时发送电子邮件)。省级有关单位可参照以上方式直接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
联系人:何亦菲、童红峰,联系电话:0571-87052923、87052714,
传真:0571-87052923,电子邮箱:tonghf@zjjxw.gov.cn。
附件:1.“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申报表
2. 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3.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申请报告书格式
4.2015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