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5]15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村(居)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环境整治“九大专项行动”工作,加快环卫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全镇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全面实现镇域环境高标准上的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更好地调动广大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快我镇新型城镇建设进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2015年度村(居)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镇20个村(居);江桥居、紫薇居单独另行考核。
二、考核评分方法
村(居)考核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
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以月度检查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日常巡查和群众反映监督的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评分。其中,由镇考核组考核占50分、巡查及检查照片整改情况占50分(按照整改率相应折算)。区月度抽查、检查95分(含)以上的,附加5分,90分以下的,倒扣5分。
年度考核分取月度考核综合平均分。
三、考核人员组成
月度考核由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主要由新农村办、“五水共治”办和环卫站工作人员组成,部分村(居)干部、年轻干部参与。
四、考核奖惩措施
1、加大以奖代补政策力度。按各村(居)在册户籍人口人均85元/年的标准设立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其中居住在行政村的常住外来人口(由派出所提供)按4:1比例折算为在册户籍人口。专项资金按月考核以奖代补,根据月度考核得分折算成百分率按月结算(其中95分(含)以上全额兑现,85分(含)以下五折兑现,其他按实兑现),每季度集中拨付。基础薄弱村中有重大进步的,每月最多选取一个村(居)进行重大进步奖励,即对村(居)补贴奖励至考核平均层次,按季集中兑现。
2、采取月度进步、退步评比奖罚制度。从四月份开展以上月评比名次为基数(其中,四月份排名以2014年全年平均排名为基础),当月全镇村居排名每进步、退步一个位次,所在村(居)主职干部奖、扣100元,连续位于首位的奖励100元/次,连续位于末位的扣100元/次,其他位次不变的不予奖惩。
3、采取区级抽检特别奖惩制度。区级领导或部门抽查过程中,在全区村(居)类排名前三位的,所在村(居)主职干部奖励1000元,排名在末三位的扣1000元,其他不予奖惩。在区级领导或部门抽查过程中,需要整改而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再扣500元。
4、考核与岗位责任制挂钩。年终平均得分折算成百分率得总考核基本分。附加分项目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在区级检查中排名列村(居)组前三位、末三位的村(居),每次附加、倒扣年度附加考核分1分;在镇级检查中每月度村(居)考核前三位的附加0.5分,比上月排名位次上升5位以上的附加1分;列入集镇考核的村(居)根据配合集镇检查情况,酌情加、扣附加分;其他表现特别优秀的酌情加分。
5、继续开展洁美村(居)竞赛。设立洁美村(居)竞赛榜,实行亮灯制。对月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村(居)“亮绿灯”表彰,末三位(且分数85分以下)的“亮红灯”整改,其余为黄灯。每月上墙公布考核结果并张贴检查时拍摄的问题彩照,待整改到位后移除彩照。同时开展最美(最差)村道、最洁(最差)公厕、最清(最差)河面、最靓(最差)村景、最佳(最差)庭院、最佳环卫工的评比公示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职干部要亲自抓工作落实,坚持高标准上的常态化要求,突出“治脏、治乱、治差”三大重点,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区域治理。合理划分村(居)保洁网格,进一步完善落实好 “八大员”制度,即在每个保洁网格内分别落实路面保洁员、墙面保洁员、河道环境管理员、绿化养护员、垃圾清运员、垃圾箱保洁员、公厕保洁员、责任村干部等相关责任人员,明确保洁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并在醒目处张榜公布。
2、建立日常巡查监督机制。结合杨汛桥镇“数字城管”工作和“三长制”管理工作,建立以镇新农村办、“数字城管”办、驻村指导员(助理员)、义务监督员、村干部等为主体的巡查全覆盖网络。“数字城管”办将每月采集到的照片至少提前5天送到村(居),村(居)要在限定期限内整改。
3、建立公共舆论监督机制。镇广电站、《杨汛桥报》、镇“红管家”短信系统及时对每月考评排位结果进行公布,发送到全镇各党员干部手机。对各村(居)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曝光,对优胜村(居)及优秀长效典型做法以专题形式予以表扬。同时设立环境卫生监督举报电话:84575040,接受群众监督。
附表一:柯桥区村居社区环境整治评分标准
附表二:柯桥区集镇环境整治评分标准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主题词:村(居) 环境卫生 管理考核 实施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胡刚强 2015年4月2日印发
附表一:
柯桥区村居社区环境整治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1 路面及
两侧沟渠 村居、社区路面及沿途两侧洁净。 4 保洁不到位,有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的,每处扣0.5分。
房前屋后沟渠(溪沟和阴沟)通畅干净。 2 沟渠内有垃圾(含建筑垃圾)倾倒、堆积现象,或臭水积聚较严重的,每处扣0.5分。
路基路面完好,排水畅通、无明显坑洞、拥包、沉陷、龟裂、破碎、窨井盖缺损等路面病害。 1 路基路面破损坍塌、边沟堵塞、存在严重路面病害的,酌情扣分(施工影响除外)。
2 绿化 绿化带(含农民公园等公共场地)管护到位,修剪、补缺及时;内无白色垃圾、成堆垃圾;无杂物堆积与圈占现象。 3 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成堆垃圾或有杂物堆积圈占现象的,每处扣0.5分。
3 公厕 公厕冲洗及时、清洁卫生宜便。 2 冲洗不及时、恶臭肮脏的,每只扣1分。
加快居民区内卫生改厕进程。 1 居住区周围80米范围内有小型集中公厕存在的,不得分;有露天粪缸、粪坑(料桶),每处扣0.5分。
4 垃圾清运和垃圾箱保洁 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4 垃圾箱或垃圾收集点内垃圾未及时清运,非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分;有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垃圾桶(箱)卫生洁净、垃圾集中房及建筑垃圾固定堆放点等设置规范、管护到位。 1 垃圾箱(筒)破损及不规范的,每只扣0.1分;垃圾箱(筒)外观及周围肮脏的,每只扣0.1分。
5 建筑立面 主干道沿线建筑立面、电线杆、公厕内外乱涂乱写乱贴现象得到全面整治。 1 道路两侧立面脏乱的,每处扣0.25分;有乱涂、乱画、乱贴牛皮癣的,每处扣0.1分。
6 河道及
两侧 河岸养护完好、齐整、无倒坎。 1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