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区民福〔2014〕109号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顺利开展我区2014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建设标准、提高创建效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经本局实地踏看筛选,确定2014年度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单位8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标准
以《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考核验收细则》(附件2)中的验收量化标准为建设标准,总分设置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验收合格。
三、建设步骤
第一阶段:摸排上报阶段(5月初—5月中旬)
各镇(街道)、开发区对照建设任务数,摸排上报本辖区内拟建设的单位。
第二阶段:筛选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区民政局根据上报点的选址、规模、硬件设施、运作情况等方面指标,进行集中筛选,确定今年的建设单位。
第三阶段:建设阶段(6月中旬—10月初)
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考核验收细则》,指导本辖区内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用房、场地和建筑设备、制度和服务功能等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初步验收阶段(10月初—10月中旬)
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对照建设考核验收细则以自评分的形式组织一次自查,开展试运行,以便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各村(居、社区)照料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踏看,对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根据整改验收结果,向区民政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五阶段:组织验收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区民政局根据各镇(街道)、开发区照料中心的建设情况,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验收小组进行实地踏看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公布本年度建设合格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村(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创建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着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带动本辖区内养老事业发展。镇(街道)、开发区及村(居、社区)应落实相应建设运营经费,确保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发挥优势,突出亮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挖掘本辖区内的特色资源,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广覆盖的村(居、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网络。有条件的村(居、社区)要积极开展老年食堂的建设工作,对资金来源、运营模式、收费标准等进行有效探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照料中心日常运营管理的指导监督,不断拓展服务项目、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照料中心能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
附件:
1.2014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名单
2.《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考核验收细则》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2014年6月28日
抄送:市民政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政府周树森副区长。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印发
附件1:
2014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名单
柯开委(2个):陶里居委会、曙光居委会
马鞍镇(1个):长虹闸村
齐贤镇(1个):迎驾桥社区
安昌镇(1个):盛陵村
柯桥街道(8个):港越社区、育才社区、百福园社区、笛扬
社区、双梅居委会、管墅社区、红建社区、
双渎社区
柯岩街道(6个):独山社区、茶浜村、叶家堰村、丰项村、
路南村、梅墅村
华舍街道(5个):沙地王村、华舍村、兴华社区、绸缎社区、
温渎社区
湖塘街道(4个):陌坞村、型塘村、香林村、兴华村
钱清镇(5个):岭湖村、梅东村、三西村、南钱清村、蜀风
村
杨汛桥镇(2个):上孙居委会、园里湖居委会
福全镇(6个):容山村、胜利村、协兴村、福庆村、双山村、
小任家坂居委会
夏履镇(4个):中墅村、越王峥村、新民村、双叶村
兰亭镇(8个):谢家桥村、花街村、任家畈村、娄宫村、里
木栅村、山下村、黄贤村、联合村
平水镇(11个):东桃村、平水居委会、平水街村、红墙下
村、五联村、 新横溪村、黄壤坞村、沈
村村、会稽村、宋家店村、王化村
王坛镇(8个):万乔村、长岭村、肇湖村、滕豪村、新联村、
南岸村、坎上村、沙地村
稽东镇(8个):稽江村、冢斜村、裘村村、越北村、占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