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字〔2015〕34号
签发人:谭 科
兰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不出现漏管现象,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作进一步明确:
1、村:负责对辖区范围内规下企业、森林防火、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村村委主任为村级安全管理责任人。
2、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授权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3、经发办(农业商贸线):负责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山塘水库、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4、城建办: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房屋拆迁、公共设施安全维护管理,负责道路交通的安全生产管理。
5、社事办:负责文化、教育、卫生系统内的安全管理,负责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
6、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7、党政办: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机关大院的安全管理,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供应,负责救援人员的调度。
8、福全交警中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9、社区网格服务团队:负责指导、监督各村的安全生产管理。
附件:1、兰亭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兰亭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职责
3、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4、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督责任人工作职责
5、兰亭镇村级安全管理员(村委主任)工作职责
6、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7、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督责任分解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送:区安监局
校对:徐永卫 共印250 份 印发时间:2015年 4月23日
兰亭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及时部署和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督促全镇各分管线及行政村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召开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部署落实。
3、全面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签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综合协调抓好全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必要人员及经费投入。
5、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及时指派人员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
6、考核下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落实情况,视情况实行奖惩。
兰亭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1、在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持全镇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起草下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通知,及时传达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2、建好全镇法人企业的法人、企业安全员的档案;建好全镇危化品企业及安全生产重点企业档案;建好有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横车、电梯等特种设备档案;建好安全检查事故整改书的装订存档工作。及时督促企业进行各类证件年检。
3、督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安监局,并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负责镇内安全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县局开展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全镇日常的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5、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意见,在年终对各村、镇属企业进行考评。
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按照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对组内所属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指导所在组村、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镇安办,对一般隐患应及时督促排除,汇总上报有关组内的安全资料、信息。
3、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签订与落实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及台帐建立等工作。
4、按《安全法》要求及时上报事故发生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兰亭镇日常安全督查员工作职责
日常安全督查员负有对所联村、企事业单位的全面监督、指导责任,督促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监督、检查所联村、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2、督促所联村、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建好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好安全生产台帐;督促企业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职工培训,配合镇安全办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3、对所联村、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了解所联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存在特别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镇安全办。
4、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有权提请镇安全办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5、参与所联村、企事业单位伤亡事故调处,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始处理意见。
兰亭镇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村委主任)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企业生产安全、森林防火、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做好防洪抗汛、防台抗台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2、与镇政府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各类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指导督促辖区内规下企业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制定本村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3、对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和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并上报镇安办,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
4、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予以阻止并及时向镇安全办报告。
5、积极配合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兰亭镇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