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5]36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镇日常安全监督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镇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监管,现因人事变动,对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镇日常安全监督责任人和安全工作生产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峰
副组长:陶云淼
成 员:张根木、王新华、高 波、金家良、于国伟、胡倡华
丁春锋、张海英、张水夫、张明明、孙绍鹰、陈建刚
蒋利强、傅 皓
下设镇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站
站 长:徐来甫
成 员:谭 晶、王银江、吴天乔(派出所)
二、镇日常安全监督分组及责任人
根据镇机关干部驻村联企情况进行分组,分组和联系单位详见附件1。
三、职责分工
(一)党政班子成员及部门职责分工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职责分工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各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原则,具体为:
1、党政办:负责应急预案和机关大院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故出现后的应急物资准备和供应及救援人员的调度。(分管领导:高波)
2、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镇安全(消防)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授权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危化品企业、矿山、烟花爆竹、油漆店等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管理。(分管领导:陶云淼、傅皓)
3、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山塘水库、水上交通的安全生产管理。(分管领导:陈建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