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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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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镇府[2015]26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保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业务素质,更好服务全镇人民社保业务办理,经研究,决定在镇、村(居)两级社保平台开展协理员交流轮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以培养锻炼、服务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通过镇、村(居)两级社保平台人员业务交流,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协理员服务水平,提升社保业务经办能力。

二、交流对象

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通过公开招考招录人员和聘用期满村官大学生转任人员)。

三、工作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交流到镇社保中心挂职锻炼,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到镇社保中心窗口学习实践,并直接经办相关社保业务,在原有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熟悉掌握各项社保业务经办操作流程和政策业务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经办能力。

2、加强与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了解,相互探讨当前社保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进一步增强沟通联系。

3、做好镇社保中心或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方法步骤

开展交流时间从2015年5月起:

每个交流对象于每月到镇社保窗口交流1天,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严格按照镇政府岗位作息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不能到岗则自行协调到岗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具体到岗服务时间见附表和调整通知。

对各村(居)群众社保业务施行代办制,2015年要求代办率高于10%(代办比率由社保窗口统计)。

五、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该制度是我镇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请各村(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密切配合。

(二)提高思想认识。参与交流的人员务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服务群众,迅速进入角色,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自觉服从安排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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