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15年1-6月份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生活补贴经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根据《关于调整柯桥区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绍柯残字〔2015〕17号)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补助标准原每人每月10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现将按新标准发放的2015年1-6月份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发经费下拨给你们。收到款项后请作“暂存款”处理,专项用于本镇(街道)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经费支出。
各镇(街道)收到此款后,应专款专用,速将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经费存入残疾人个人银行账户。
附:柯桥区2015年1-6月份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发经费明细表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15年7月3日
绍兴市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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