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区民〔2015〕56号 签发人:孙尧富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关于审议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
请 示
区人民政府:
为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特此请示!
附件:
1、关于调研起草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汇报
2、《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联系人:张致良 联系电话:84126719)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2015年3月24日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
关于调研起草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
实施意见(送审稿)的汇报
一、《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5]14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4]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去年10月份起,我局组织开展了调研。区政府也委托区委党校做了专题调研,周区长带队组织到宁波海曙、江苏太仓等地学习取经。文件初稿形成后,周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充分听取了意见建议,形成了本《实施意见》(送审稿)。
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又分为学术性、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又分为教育、卫生、文化等10类),基金会三类。到2014年底,我区在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49家(其中社会团体17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5家)。此外还有尚不具备登记条件,但在柯桥、柯岩、华舍街道办事处实行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83家。
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主要目的是采用培育扶持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发展数量充足、活力激发的社会组织,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意见》(送审稿)的主要内容
文件稿分为六个方面共25条。
(一)总体要求。共3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数量指标方面,到2017年底全区登记和备案的社会组织达到1000家以上,三年增加1.3倍以上。
(二)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共6条:有序扩大直接登记(先行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区民政局直接登记,有序扩大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承接下放登记管理事项(区民政局承接省民政厅下放的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管理事项);取消“一业一会”限制(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降低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从3万元减至1万元);全面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道)进行备案管理);加强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受上级委托,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柯桥区的代表机构和境外人士在柯桥区的社会组织纳入管理范围)。
(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共4条:深化政社分开(2015年年底前,率先是实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交给社会组织承担);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以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主体,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和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为主要支持的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并实行实体化运作;建立区社会组织孵化园,配备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培育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培育公益慈善类组织。
(四)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共3条:创新资金扶持机制(设立公益创投基金,以项目资助的方式为社会组织优质的公益项目提供创业和发展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措施;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社会事业。
(五)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共2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和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每五年应至少参加一次评估,对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在承接政府职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扶持方面优先考虑)。
(六)强化组织保障。共7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加强领导协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及时成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充实登记管理力量(镇、街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备案管理工作);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进程;加快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免费进行考前培训,获得职称的,分别给予1500元和3000元的奖励);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三、建议意见
1、建议建立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工作领导协调,形成合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
2、建议在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增挂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牌子,承担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公益创投、培训交流、宣传推介、协助监管等职能。要求核定编制4名。
3、建议协调落实“柯水园大酒店”作为区社会组织孵化园的办公、活动、培育场地。同时整合用于绍兴市“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柯桥分中心和柯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办公用房。柯水园大酒店位于笛扬路上,建筑面积915平方米,目前闲置空关,属区国资公司管理。建议落实相应的设计改造装修及配套设备经费300万元。在民政局2015年包干使用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送 审 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区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5]14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4]82号)精神,现就我区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为着力建设“时尚柯桥、印象柯桥、幸福柯桥”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借鉴国内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浙江省内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创新示范观察点的经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社会组织政策体系,严格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政社分开与协同共治相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权力对社会组织的干预。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培育扶持与规范监管相结合。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发挥我区民间资本充裕、群众自主和参与意识较强的优势,建立政策、资金等扶持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形成自我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退出有序的综合治理机制。
——优先发展与优化结构相结合。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以社会需求为目的,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引导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17年,初步构建一个数量充足、机制完善、作用突出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框架,全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到2020年,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培育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成体系、成建制、成规模,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二、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四)有序扩大直接登记。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以外,先行对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区民政局直接登记。有序扩大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符合直接登记范围和设立条件但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经区民政局审查核实后,可以作为该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服务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承接下放登记管理事项。区民政局要承接好省级民政部门下放的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管理事项。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取消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审批,取消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