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抢抓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红利,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的要求,省经信委决定提前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组织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区此项工作,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5〕36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同时做好有关落实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于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省经信委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跟我局技装科联系(联系人:祁大忠;联系电话:84130790)。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2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浙经信技术〔2015〕367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

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

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有关协会

 

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已成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提升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抢抓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红利,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的要求,决定提前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和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具体参照《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附件1)。对于推进我省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附加值的新产品(新技术)也可予以支持。

    (三)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应在2013年始至2015930日前通过浙江省省级以上鉴定(验收,已连续生产运行或使用一年以上且投产销售,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在2014年度内实现利税300万元以上。

    (四)属《评定办法》第四条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各地经信主管部门申报。申请单位可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区指萧山、余杭、富阳、柯桥、上虞,下同)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市、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并推荐报送我委。

    (二)授权行业协会申报。我委授权相关协会(名单见附件2)可向我委直接推荐申报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由申请单位向行业协会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行业协会初审后报送我委,同时抄送给申请单位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对照《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点领域》,对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的技术创新水平进行严格把关,重点组织推荐一批创新性强、附加值高、带动性大的新产品(新技术)。

(二)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报项目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鉴定(验收)材料(必须含技术水平鉴定结论)、主要研发人员、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当地财税部门出具的企业财务证明(针对无法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企业)、申报承诺书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受理或授权书等),具体详见网络申请表单。主要研发人员(每项不多于7位)必须和项目鉴定(验收)资料中的研发人员一致。如实填写申报新产品(新技术)的2014年度内销售收入、利税等经济效益指标,不得弄虚作假。产品通过初选后,将要求企业提供该产品(技术)的单项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三)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县(市、区)不超过7项(其中物联网领域不少于1项),各市不超过9项(其中物联网领域不少于1项)。经授权的相关行业协会不超过2项,其中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不超过3项。

    请各地加强今年新产品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对物联网产业和新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不在同一处室的,请技装处(科)主动和物联网管理处(科)充分沟通,共同提出物联网领域的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申报名单。

    (四)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汇总后一式两份行文报送我委(附项目汇总表,汇总表可从网上导出),网上提交的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10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省经信委技装处 陈革、 黄犇  ,联系电话0571-8705817287058130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重

           点领域

     2.授权推荐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

           技术)行业协会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871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