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绍兴市“三名”办关于开展绍兴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三名办〔2015〕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绍兴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住所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集团)均可申报。申报培育试点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成效突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成长潜力特别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二)企业品牌影响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优势,拥有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
(三)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具备较强能力和良好条件,创新目标清晰、特色明显,保障措施有力,形成创新的典型案例或推广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企业高度重视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拥有现代化管理理念的优秀企业管理团队和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创新团队,能支持和保障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三名”培育试点:
1.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 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欠发职工工资或欠缴养老保险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3. 上一年度企业节能减排任务未完成。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绍兴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企业按要求填报《绍兴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证明性资料,一式4份(须附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报柯桥区“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经信局)初审。
(二)县市初审。区经信局牵头对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专家审核。市“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果报市“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审定。
(四)确定公布。市“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候选名单。经公示后,确定公布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名额分配。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数量在30家左右,各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1-2家。
(二)填报要求。申报企业须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填写合并财务报表后的数据。“‘三名’战略”指标为定性指标,由专家打分,同时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须包括多个分年度目标和任务,请企业认真、客观填写。
(三)申报时间。请各镇(街道、开发区)于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区“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经信局)。联系人: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裘波 缪碧鸿;电话:84126179;邮箱:jmjzhk@163.com。
附件:1. 绍兴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申报表
2. 绍兴市“三名”培育试点企业遴选评价指标体系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1日
附件1
绍兴市第二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 .
填表日期: .
填 写 要 求
本表填写要求如下:
1. 指定专人会同企业财务、统计部门人员填写。
2. 填表用语简洁明了,数据详实、准确。
3. 表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果某项栏目内容没有,请填“无”。
4. 各表格中的内容如果不够地方填写,可以扩充或加页。
5. 统计数据根据会计报表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6. 集团或其所属下属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填写合并财务报表后的数据。
7. 与填报数据资料有关的证实性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和电子稿。
8. 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所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在本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承 诺 书
经核实,本表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方式 |
|
培育试点工作负责人姓名 |
| 联系人职务 |
|
电子邮箱 |
| 联系方式 |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合作企业 □其他企业 | |||
企业经营范围 |
| ||
主要产品 |
| ||
是否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 是 □ 否 | 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②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欠发职工工资或欠缴养老保险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③上一年度企业节能减排任务未完成。 | ||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申报类型及方向
申报类型 (可多选) | □总部型企业 □品牌型企业 □协同制造型龙头企业 □绿色与安全制造型企业 □高新技术型上市企业 □复合型企业 注:如选择复合型企业,必须同时勾选其他企业类型,并在为主的企业类型后进行文字标注。例如,企业申报类型是总部型为主(同时兼顾品牌型)的复合型企业,应勾选总部型企业、品牌型企业、复合型企业,并在总部型企业后的空白处标注“为主”的字样。 |
申报培育 主要方向 (可多选) | □技术创新 □管理创新 □生产方式创新 □商业模式创新 注:企业可勾选多项,但技术创新必须勾选。 |
三、评价指标
育 名 企 | |||||
评价项目 (万元)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发展效益 | 销售收入 |
|
|
|
|
销售利润率 |
|
|
|
| |
亩均税收 |
|
|
|
| |
管理水平 | 公司制改造情况 |
| |||
产权制度 情况 |
| ||||
管理信息化情况 | 企业数据中心情况: 使用信息系统情况: | ||||
创新能力 | 研发投入 | 2012—2014年研发投入: 万元 | |||
研发机构 | 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情况: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 ||||
研发成果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国家级成果奖: | ||||
标准制定情况: | |||||
企业地位 | 企业排名 | 中国企业500强排名情况: 其他行业排名情况: | |||
行业地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870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Copyright © 2019-2029 宁波政策-浙策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42880号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2965号 微信(QQ):5021584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