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2015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 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镇(街道)、平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区委〔2015〕22号)和绍兴市柯桥区档案局《关于明确2015年度镇(街道)、开发区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通知》(绍柯档〔201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要求
1、按照《2015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在“自评分”栏填写分值,并附情况说明,在考核时作参考。
2、其它材料:年度档案工作总结。
二、考核方法
1、考核单位的确定。由镇(街道)、开发区档案员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单位及考核顺序,且同时抽查两至三个行政村(居)、社区接受此次检查。
2、考核组成员的确定。在未被考核的单位档案员中抽取两至三人与区档案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对现场抽签确定的单位按顺序逐一进行考核。
3、考核名次的确定。抽签确定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组成员的考核分取平均值排名;未现场考核的单位将根据上报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进行排名。排名顺序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最后由局党组审定。
三、考核标准
根据《2015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打分。
1、镇(街道)、开发区本级室藏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以区档案局收到的纸质文书为准。
2、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档案年检合格率以区档案局收到的汇总表为准。
3、100%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电子档案数据目录上报至区档案局进行登记备份,由区档案局提供已登记备份单位。
四、考核时间
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单位后,联合考核组将按照抽签顺序于一周内完成对各单位的考核,抽签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5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