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及验收认定办法的通知》(浙粮区办〔2010〕3号)精神,经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区“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湖塘街道等13个镇(街道、开发区)2015年申报建成的39个粮食生产功能区符合区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现予以认定并公布。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护工作,坚决制止“非粮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功能区的先进性,发挥稳粮增效和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保障我区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第12批区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名单
绍兴市柯桥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抄送: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绍兴市现代
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府
办、区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胡国炜副区长。
绍兴市柯桥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 12月 15日印发
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第12批区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名单
序号 | 功能区名称 | 认定面积 (亩) | 功能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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