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区民〔2015〕166号 签发人:孙尧富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关于要求审议柯桥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 示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为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现将《柯桥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特此请示!
附件:1.关于柯桥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
升级工程情况汇报
2.柯桥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
工程实施意见(送审稿)
(联系人:劳钢梁,联系电话:84562676。)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2015年9月21日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1:
关于柯桥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
提档升级工程情况汇报
一、现状和存在问题
柯桥区现有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15家,除柯桥、柯岩街道合建外,其余每个镇街1个。总占地面积135.2亩,总建筑面积44882平方米,总床位数984张,入住老人393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290人,自费寄养老人103人。除华舍街道已新建、湖塘街道正在新建外,其余均没有达到发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筑设施较陈旧。15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中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前的有6家,不少是原乡政府、卫生院改建而成,如稽东镇敬老院建于1967年。
二是安全隐患较突出。在近期安全检查中,共查出安全隐患97条,其中消防隐患尤为突出,除新建的华舍街道社会福利中心外,其余14家均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没有达到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三是相关审批手续缺失。15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中,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只有9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只有1家,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只有6家,还都没有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四是服务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服务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护理水平较低,管理运行机制不够灵活。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从2015年10月开始,全面实施提档升级工程,通过三年努力,把全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建设成为安全质量全面达标,整体形象明显改善,服务管理有效提升,以助养型为主要功能、面向需要政府兜底保障养老群体的幸福乐园,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运营、统一规范管理”,努力打造“柯桥养老”的特色品牌。在技术上全区所有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都应达到发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条件。在规模上以镇街为单位的养老床位数确保辖区内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需求,基本满足低保、低保边缘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无子女老人的养老需求,适度向社会老人开放。在功能上要达到《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要求,应满足入住老人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在规范上建筑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统一标识,内装修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总体上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鼓励适度超前。
工作任务:按照“一院一策”的方针,分批实施“三个一批”,提档升级改造。
1、转型一批。对新建的华舍和湖塘街道社会福利中心,发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推动公建公营向公建民营运行模式转型。
2、提升一批。对建筑质量较好但缺乏相关权证的,实施提升改造,由专业设计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改造,达到发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的条件。涉及柯桥夕阳红中心、钱清、杨汛桥、夏履、马鞍、安昌、漓渚等7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
3、新建一批。对难以整改或整改成本很高的,实施异地或就地重建。涉及齐贤、稽东、王坛、兰亭、福全、平水等6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
具体“一院一策”方案由区民政局指导镇街研究确定。
三、政策及工作建议
一是保证项目建设用地。对新建、拆建改造或就地扩建的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完善农转用手续并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并优先保证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需要。
二是从简从实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一批”的,主要按照省民政厅等6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细化操作,在补办土地使用证、补办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凭证、补办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手续时,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通力协作、特事特办、简化手续。
三是调整财政补助政策。对经批准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镇街福利中心(敬老院)项目区财政补助标准,除实行全收全支财政体制的镇(开发区)外,对稽东、王坛、漓渚、夏履四镇的补助比例从50%提高到80%;对其余镇(街道)的补助比例从40%提高到60%。
四是加强考核检查。建议将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列入区对镇(街道)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是形成部门合力。建立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府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建管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公管办)、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提档升级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六是明确时间要求。今年10月开始先在马鞍镇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开展“提升一批”试点,“提升一批”工程在2016年底前完成,“新建一批”的项目,要求在2017年底前全面竣工投运。
对此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与镇街领导沟通,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已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附件2:
柯桥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
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
(送审稿)
为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办法》(绍柯政发〔2014〕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所带来的严峻挑战,从根本上改变我区大部分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服务功能不全、安全隐患较多、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按照“政府推动、镇街主体、安全达标、设施配套、保障基本”的总体思路,全面实施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10月开始,全面实施提档升级工程,通过三年努力,把全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建设成为安全质量全面达标,整体形象明显改善,服务管理有效提升,以助养型为主要功能、面向需要政府兜底保障养老群体的幸福乐园,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运营、统一规范管理”,努力打造“柯桥养老”的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