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镇政〔2015〕70号
关于建立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构建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巩固“零欠薪镇”创建成果,推动钱清经济稳健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建立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区委办[201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钱清镇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动机制的目标
以巩固“零欠薪镇”为目标,以建立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联动为重点,真正实现确保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应得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劳资纠纷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确保全镇职工维权工作走在全区前例。
二、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联合预警防控机制
1、强化各类信息整合收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及时发现和掌控企业欠薪信息,形成多维度预警防控网络。
⑴上级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
⑵国税、地税、供电、供排水、金融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欠税、欠费、欠贷、欠息等信息;
⑶镇职能线(办)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停产、减产、搬迁、重组、裁员、减员等)信息;
⑷钱清派出所、钱清法庭等部门提供企业非正常状况等信息,如出现经济纠纷、资产被查封、法人或实际经营者被采取管制措施等信息。
上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在相关信息生成后的次日,报送镇欠薪预警和处置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欠薪联动办),特别是钱清派出所、钱清法庭等涉及的信息,应实行“即时报送”的制度。
2、加强预警信息摸排核实。各联厂干部、各村(居)、工业园(小)区要按照劳动监察“双网化”要求,主动巡查和检查,做好“欠薪”信息的摸排监测,并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或抽查,对发现未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和有欠薪投诉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镇欠薪联动办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派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将辖区内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上报区欠薪联动办。
3、实行预警信息即时响应。镇欠薪联动办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的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和分析,对出现的企业工资支付预警信息做到即时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重大的欠薪信息及时上报区联动办。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的欠薪案件信息,由相关职能办公室充分运用其行业职能,积极配合镇欠薪联动办做好欠薪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区欠薪联动办。
(二)、强化联动协作处置机制
1、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对确已出现欠薪行为的企业,要按照《绍兴县欠薪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绍县政办[2009]37号)和《关于实施企业欠薪突发性事件应急预警的通知》(钱镇政[2007]10号)文件精神,镇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介入,对涉及职工50名以上,欠薪三个月以上或事件有升级迹象,有较大或者重大欠薪群体性事件隐患的,要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必要时派出所也应提前介入,参与工资核实,开展法制谈话,共同处置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区欠薪联动办。
2、落实应急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企业欠薪处置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的意见》(绍县政办[2009]36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欠薪处置应急专项资金制度。当发生因企业倒闭、业主逃匿或企业其它原因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或快速处置因企业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防范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或升级的,要及时使用应急专项资金垫付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
3、强化行政司法衔接。按照区委办[2015]118号文件要求,钱清派出所、钱清法庭要加大对恶性欠薪涉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配合,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联动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完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
(三)、落实综合管理责任机制
1、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居)、各工业园(小)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欠薪处置工作负总责,具体做好摸排监测,调查取证,出具整改指令,控制涉案财产和人员等工作,健全完善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产处置、资金筹集等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做好职工的安抚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引导职工理性维权,防止矛盾激化。
2、明确部门工作职能。镇社事办(人力社保中心)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指导做好欠薪处置工作,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工作,镇经发办、城建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其行业职能,积极配合,切实做好相关领域的欠薪协调处置工作,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欠薪金额,责令欠薪企业立即支付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