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镇政〔2015〕61号
关于印发《钱清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三年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钱清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钱清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1日
钱清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三年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加强钱清镇餐桌安全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精神和省、市、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原则,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智慧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餐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
钱清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主要任务如下:
(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区创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责任单位:经发办、市场监管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和引导“三小一市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食品摊贩经营管理规范,逐步推进食品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公众免费检测服务。全面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实施“阳光厨房”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城管办)
(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以进口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冷库、批发市场等进口食品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检查,深挖案源线索,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防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流入辖区市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四)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贮运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构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大食用林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逐步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和通报等制度。强化森林食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森林食品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大力培育和推介林业行业名牌产品。(责任单位:经发办)
(五)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推广健康安全生产模式,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以甲鱼、南美白对虾等高密度养殖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等行为,规范生产行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责任单位:经发办)
(六)实施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条件和内部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消毒餐饮具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企业生产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有效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保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逐步规范产品包装标识,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健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绍兴市中心医院钱清分院、市场监管所、质监分站)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9月上旬)。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列入本部门2015年至2017年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5年9月上旬—2017年9月)。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六大提升工程”,重点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消除食品安全突出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属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职、生产经营者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底)。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情况验收工作,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提炼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社区)要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强联动配合,抓好三年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和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的任务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经费保障。
(三)加大惩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保持严打常态化。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有关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于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采取相应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食安办已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纳入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将结合年度督查工作,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工作开展的自查自纠、岗位考核,确保计划实施到位。
(五)加强社会共治。各村(居、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相关举措、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宣传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曝光典型案例,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创新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的载体,探索信用奖惩、典型示范等工作机制,逐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附件:1.钱清镇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2.钱清镇“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3.钱清镇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4.钱清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5.钱清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6.钱清镇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
附件1
钱清镇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
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持续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检,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创建,加快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稳步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至2017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区创建,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2%上。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区级全覆盖(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镇投入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稳定向好。
3.全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量稳定增长(具体任务数根据区农业局相关要求确定)。
4.全镇生猪定点屠宰保持较高水平,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
5.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区创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
(二)持续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每年采取集中突击行动与日常长效监管相结合方式,开展“3+X”绿剑行动计划。“3”即分别在春、夏、秋三季组织三次集中执法行动;“X”即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一起,坚持针对性、专题性、灵活性和经常性相结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分批通报要求,完成区对镇要求的农业投入品抽检批次任务数。根据农事季节,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对近年来有过问题或者群众有举报投诉的企业和产品增加抽检频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集散地和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等新情况开展专项抽检。坚持检打联动,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加快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把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与推广应用农业“执法通”结合起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相结合,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建设、维护和应用并举,避免“只建不管,建而不用”。
(五)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畜产品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监测与隐患排查。加强检测结果应用,检打联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通报、查处、整改机制。
(六)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等补助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七)加强屠宰监管工作。加强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管理,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和家禽定点屠宰工作,满足消费需求。全面落实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点)检验登记、“瘦肉精”自检、肉品检验、屠宰技术操作规范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力量,严格履行检疫监督职责,加大对检疫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力度。
附件2
钱清镇“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一、总体要求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加强准入管理和分类监管,强化“三小一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三小一市场”综合监管,打破环节限制,取消主体划分,统一纳入“小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动态掌握“三小一市场”基本情况,初步形成“三小一市场”监管协调一致、治理纵向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小一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明显提升。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纳入监管范畴,持证小餐饮实现监管全覆盖,食品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取得突破,农贸市场准入机制更加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基本建成。
至2015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达到90%以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3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85% 。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至2016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2%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至2017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2.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
1.掌握底数,实施分类监管。以豆制品、米面制品、糕点、粉丝、年糕等传统食品为重点,深入排查,摸清各类实际存在的小作坊底数及其质量安全状况,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建立完善辖区小作坊基础档案。建立小作坊定期排查制度,依托基层责任网络作用,每半年排查一次区域内小作坊,并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生产工艺和原辅料简单、常年正常生产的小作坊实施一般监管,对生产工艺或原辅料相对复杂、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实施重点监管。
2.创新机制,强化准入管理。在依法组织实施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的同时,探索试行“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制订的不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即“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外食品的小作坊实行自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登记证等管理办法。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参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适时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要求地方标准研究制订工作。
3.严格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以钱清镇市场监管机构为主体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小作坊登记建档、日常巡查、抽检监测、隐患排查。以农贸市场为中心,严格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散装食品的准入管理,并进行上下游追溯;不分主体,对市场内和周边的相关食品加工制作(含市场外加工在市场销售)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不到位、原辅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小作坊与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联动联控工作机制,强化流通、消费终端的源头追溯,倒逼小作坊业主主动申报登记。
4.标本兼治,推动整合提升。加强政策引导,实施综合治理。结合“个转企”等工作,因地制宜鼓励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协会推动等模式进行规范提升,促进小作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小作坊转化提升为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重点指导服务和扶持。
(二)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1.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做好与农林部门市场准出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
2.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摸清全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并落实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3.完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实验室,通过提升实验室软硬件水平,不断提高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能力。积极开展免费检测服务,定期公布检测结果信息,做好问题农产品退市销毁工作。加强对检测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检测人员素质。强化检测后处理工作,加大对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检测手段倒逼农产品源头监管,不断提升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