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2016年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5]33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法定职能,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经研究,区档案局、区法制办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部分乡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浙江省乡镇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本单位档案机构建设、组织领导、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档案人员配备情况;
3、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利用情况;
4、工程档案工作情况;
5、其他有关档案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