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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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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所),各司法所:

现将《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      

2016713       

 

 

 

 

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与管理质量,优化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环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王建云任组长,成员有樊耿华、张建楠、杨扬。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樊耿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及相关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社区矫正工作者(简称专管员)。

(二)考核内容:分为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创新特色三个方面,总分100分。一是工作业绩,指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分值为80分;二是工作纪律,指清正廉洁和作风效能遵守情况,分值为12分;三是创新特色,指专管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的具有明显成效的创新工作措施,分值为8分。具体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执法考核、年底考核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考核。

四、考核实施

(一)工作业绩类以日常考核、季度考核为主;工作纪律类以接到投诉后的调查结论或各部门明察暗访后的反馈通报进行考核;特色创新类请专管员在年底考核前先自评上报。

(二)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季度执法检查通报制度,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通报执法检查情况、案件审核情况等各项内容,通报内容作为对专管员的考核依据。

(三)各项考核初步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存档,年底对分值进行汇总。

(四)局党组在年底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并最终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局党组最终审定的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工奖直接挂钩,并将每个专管员的考核结果折算成奖金后直接报财务发放。

(二)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局党组最终审定的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档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为良好;考核得分60分以上不足80分的为称职;考核得分50分以上不足60分的为基本称职;考核得分不足50分的为不称职。评为优秀的作为年度评优的依据;评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辞退;评为不称职的当年予以辞退。考核结果报局党组审定后,予以通报。

(三)如因工作不认真、制度落实不严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或再犯新罪,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辞退,不发放本年度的考核奖。  

六、考核办法生效时间

本考核办法自20167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中不明之处由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社区矫正工作者考核细则

 

 

 

 

 

 

 

 

 

 

 

 

 

附件

 

社区矫正工作者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标准

工作业绩

矫正

接受

6分)

1

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手续,对未按时报到的及时督促,并立即向司法所负责人汇报。

2

检查发现未认真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2

将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指纹信息等监管信息录入到信息平台,进行首次谈话教育,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基础档案,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小组,协助开展入矫宣告活动,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相关权利、义务,并签订、填写相关法律文书。

4

检查发现未认真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日常

监督

管理

40分)

3

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到、报告管理、个别谈话、定期走访教育等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4

检查发现未认真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

正常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登陆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发现异常的,先期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司法所负责人汇报,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信息核查记录本上。节假日可以使用手机平台登陆。

4

检查发现未认真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工作业绩

日常

监督

管理

40分)

5

按规定要求做好请假外出人员的手续办理,并及时向司法所长报批,做到材料齐全,程序合法。

5

检查发现手续不符合规定,材料缺少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批准外出的,一次性扣完此项分值;此项分值可以不受5分限制,允许累计扣分,发现私自批准的查处一起扣一起。

6

建立辖区重点管控对象动态档案库,每月进行一次重点人员监管动态分析,及时向司法所长汇报,并提出相关处置措施。

4

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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