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区民〔2016〕23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2016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
2016年3月2日
抄送:市民政局,区委办、区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区政府周树森副区长。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
绍兴市柯桥区民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年、机遇之年,区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区“两会”、全区干部大会、区政府十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局动员、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民政工作,全面完成省市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区民政工作创特色、争亮点、有成绩,在区级部门之间“勇争一流”,在省市民政系统“走在前列”,为我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具体抓好以下27项工作:
一、实现养老服务事业有新跨越
1、大力推动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改造项目竣工投运。督促代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内部装修完成50%,场外工程进场施工。
2、全面推动镇街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完成夕阳红中心、马鞍镇、安昌镇、钱清镇、杨汛桥镇、夏履镇、漓渚镇等7家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启动齐贤镇、福全镇、兰亭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等6家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新建工程。
3、调研出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指导华舍街道社会福利中心完成公建民营工作,引导新建的镇街社会福利中心向公建民营转型。
4、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推动湖塘圣爱养老院、柯岩竹香村金色休养院、平水仙人谷项目、王坛会稽山养老院等民办养老项目建设。湖塘圣爱养老院力争2016年底前建成,王坛会稽山养老院完成主体工程,平水仙人谷项目和柯岩竹香村金色休养院抓紧完成土地供给,尽早开工建设。
5、深化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家,推广柯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颐养园)运行模式。实施智慧养老“一键通”建设项目,为4000名高龄老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免费配置“一键通”等电子呼叫设备。
6、推进两个省级试点项目。一是继续推进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等五方面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浙江省特殊困难老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试点,在柯桥、柯岩街道先行探索。
7、切实做好为老服务工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积极做好“敬老文明号”的创建督促、考评工作。加快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培育老年电大示范教学点,探索多形式的教学模式。
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有新发展
8、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力度。及时调整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等救助政策;认真执行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全力做好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就学困难对象和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工作;会同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完善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系统。
9、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柯桥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实施细则》,通过构建平台,完善核对信息系统,实现多部门的信息自动比对。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区、镇四级低保信息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