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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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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

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林业厅9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按照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1691011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源头治理的力度,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遏止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打击重点

(一)各类工程建设、采石采矿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包括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等行为;

(二)垦造耕地、围垦造地中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行为;

(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四)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集贸市场、农家乐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五)非法猎捕候鸟行为;

(六)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910日至1130日,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910日至9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本地区破坏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要充分利用举报箱、举报电话,广纳违法犯罪线索。

(二)打击整治阶段(101日至1120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按照 “严打开路,一路严打”的要求,力争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犯罪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集中清理整治项目施工区、驯养繁育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查找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顿在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管理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21日至1130日)。总结专项行动成效,查摆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林业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深入排查,锁定打击重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非法占用林地或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及毁林开垦、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尤其要对信访举报、网络热帖、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逐一记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三)重拳出击确保打击实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保持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争取国土、市场监督、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整治,严格管理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林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征占用项目施工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要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巡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集散地、繁殖养育场所、重要运输线路、网络交易平台、宠物商店等检查力度,主动防范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多方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与深度报道紧密结合。对查破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营造强大的严打攻势。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六)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请将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清单在930日前上报我局,对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联:施栋,电话:057584119031,传真:057584119031)。

附件:1.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3.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清单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6919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6919日印发

 

附件1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

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陈广见  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小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洪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韩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范云军  绿化造林科科长

      杨志刚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孙国定  政策法规科科长

   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宋学民  区农林局林业资源行政管理科负责人

   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副站长

   区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森林公安局,赵兴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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