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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清镇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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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镇政〔201624

 

 

 

 

钱清镇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

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居住出租房屋、企业员工宿舍,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柯桥区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居住出租房屋、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下大力气专项整治,确保问题底数基本摸清、安全隐患全面整治、G20安保流管基础全面夯实、人民群众感到满意,为开创钱清小城市培育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出租房屋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房屋出租人主体责任,出租房屋登记率、二维码关联率均达到100%,做到房屋标准地址精准,房东业主信息清晰。

(二)流动人口登记更加精准。进一步健全“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服务体系,流动人口登记率、信息准确率均达到100%,做到流动人口“人来登记、人在掌握、人走注销”。

(三)安全隐患消除更加彻底。进一步明确“不失大火、少失小火、不死人、少损失”的安全目标,全面排查整改出租房屋、企业宿舍内的用电设施和建筑安全隐患,治安(消防)责任书签订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培训率均达到100%,拒不落实整改安全隐患的处罚率达到100%,做到全区所有居住出租房屋基本符合消防(建筑)安全要求。

(四)房屋居住环境更加优化。进一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环境条件,优化城乡村居面貌,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率达到100%,灭火器配备率达到80%以上、50米内垃圾筒放置率达到60%以上,做到“卧厨分离”和电动车集中停放。

    三、整治标准

按照“四个严禁、四个要求”的标准,重点整治消防(建筑)安全不达标的居住出租房屋、“三合一”出租场所、企业员工宿舍和30人以上居住的群租房。

(一)(居住)房屋出租必须做到“四个严禁”。

1.严禁将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间、卫生间、阳台、建筑危房、柯桥城区的车库车棚等出租供人居住。

2.严禁将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3.严禁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出租房屋建造或群租房分间隔离。

4.严禁在出租房屋住宿单间内使用明火、电动车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存放电动车及充电、不得存放煤气瓶及使用。

(二)(居住)房屋出租必须做到“四个要求”。

1.要求出租房内电线穿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2.要求出租房卧室与厨房之间采用防火隔离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3.要求每间出租房配置一具以上标准灭火器并放于明显易取位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能熟练使用灭火器;对居住30人以上的群租房要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软管卷盘。

4.要求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张贴于房内醒目位置。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30日至520日)。召开全镇部署动员大会,签订责任状,明确具体任务、整治要求和职责分工。为了整治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网格划分原则上以整治对象所在村(居)为基础,建立镇、派出所、村(居)三级网格化工作组,由所在村(居)联系领导、驻村(居)指导员、联村干部、社区民警、流动人口专管员、村(居)负责人等组成。镇整治办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张贴公告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各村(居)负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房东业主会议,传达有关政策。

(二)排查自改阶段(521日至615日)。各村(居)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的原则,由镇、派出所、村(居)三级网格化工作组进行督促、摸排。流动人口专管员按照“一间一档”要求填写《摸排登记表》(附件3),全面掌握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含照片或视频)。派出所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8),流动人口专管员将《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9)发放给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并督促签订。两份责任书签订率均达100%。对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通知房东业主对照“四个严禁、四个要求”的标准自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616日至815日)。各村(居)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强势推进,派出所对严禁供人居住的处所、场所一律下发《禁止(出租/居住)通知书》(附件4)责令房东业主立即停租停居,对承租人下发《限期搬离告知书》(附件7);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企业宿舍逐间列明隐患,经通知未落实自行整改的,一律下发《停租/停居整改通知书》(附件5),责令房东业主限期整改,按期复查,确保登记造册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的房东业主,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必要时,由供电所、供水所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四)巩固验收阶段(816日至831日)。集中整治基本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门班子,以“四个严禁、四个要求”的标准对各村(居)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隐患整改是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没有盲区、不留死角。根据区整治办要求,各村(居)须在8月底之前完成整治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国税、地税、国土、房管所、供水、供电、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导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碰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居)是本区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整治精神,落实以书记、主任为核心的专项整治队伍。各村(居)联系干部要将整治工作作为联系工作的重点之一,督促整治工作有效的开展。镇、派出所、村(居)三级网格员要扎实做好网格内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督查工作。镇整治办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牵头办公室,要积极统筹协调,会同各线办全面落实整治工作。派出所、国税、地税、国土、房管所、供水、供电、综治办等职能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三)明确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干部要落实制度、履行职责,对于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影响特别严重的要予以问责、追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报道力度,突出正面宣传,全力塑造典型,争取企业和民众的支持。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安全用电等教育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定、有序、深入推进。镇整治办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编发工作简报、通报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落实长效管理。评估验收结束后,镇政府将成立专门班子抓好长效管理工作。各村(居)要按每300间出租房配备1名安全管理员(企业员工宿舍按每100间配备1名安全管理员)的标准组建管理队伍。村企安全管理员要会同流动人口专管员定期对责任区内的出租房屋、员工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不符合“四个严禁、四个要求”标准的,立即督促房东业主自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派出所处理。

各村(居)要及时把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镇整治办:排查自改阶段起,每周上报《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

附件:

1.钱清镇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出租房屋/企业宿舍摸排登记表

4.禁止(出租/居住)通知书

5.停止(出租/居住)整改通知书

6.整改复查意见书

7.告知书

8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责任书

9.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钱清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9

 

发:各村(居)

钱清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19印发

附件1

 

钱清镇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建刚 (党委书记)

  丰 (镇长)

副组长:娄  钢 (钱清管理处主任)

  车建成 (新甸管理处主任)

  裘少波 (南钱清管理处主任)

何江祥 (人大副主席)

  员:郑李定 (派出所)       王永岳 (国税)

     姚敏智 (财税)         赵立峰 (国土所)

     杨立永 (房管所)       余海尧(供电所)

丁志龙 (供水所)       朱国庆 (综治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朱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由朱国庆、马国琴、夏涵、邵英英、吴水根、刘丽、车琴、虞国海、陈兴宝等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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