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浙江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精神,根据绍兴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绍市安委〔2016〕1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近期我区下发的《关于开展秋冬季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绍柯安办〔2016〕50号)、《关于做好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柯安办〔2015〕52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绍柯安〔2016〕11号)等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以及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强化落实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坚决遏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岁末年初安全消防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检查方式
1.从即日起,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做好检查记录;
2.各驻村指导员、联厂干部、各村(居、社区)负责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3.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二)检查范围
1.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
2.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旅游景区、大型体育活动中心、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