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满足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窗口化、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提升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由各所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值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待群众来访,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准确解答法律咨询,并在“12348”法律援助业务平台上做好详细规范的记录;
(二)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交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开展有关援助工作。
二、值班时间及地点
(一)值班时间:机关上班时间。
(二)值班地点: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一楼法律服务窗口(柯桥区湖鉴路129号)。
三、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确定
值班采取定所、定时、定岗、定责的办法,原则上按全年每个律师义务值班一天来确定各所的值班时间,值班律师由各律所(基层所)主任安排,在值班前五天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现行安排值班。各律师事务所具体值班时间如下: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每年1月份;
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每年2月份;
北京汉鼎联合(绍兴)律师事务所:每年3月份;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每年4月份;
浙江亿旺律师事务所:每年5月1日至7日;
浙江聚腾律师事务所:每年5月8日至17日;
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每年5月18日至25日;
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每年5月26日至31日;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每年6月份;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每年7月份;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每年8月份;
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每年9月1日至15日;
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每年9月16日至30日;
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每年10月份;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每年11月份;
北京汉鼎联合(绍兴)律师事务所:每年12月份;
四、值班纪律
(一)仪容严整,坐姿端正,仪表整洁;
(二)服务态度要热情,解答要耐心细致,做到用语文明,百问不厌;
(三)按时签到,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四)值班时不得接揽收费律师业务,不得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作为收费案件承揽,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按所在单位安排值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应及时调整值班人员,并提前两天告知区法律援助中心;
(六)各所完成值班当天要与下阶段值班所搞好交接班工作,以免脱班、误班情况发生。
五、值班补贴
区司法局按规定向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值班补贴,每人每天100元。
六、其他
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工作情况将纳入对各所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1.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值班表
2.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登记表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年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值班表
律师事务所(盖章): 联络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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