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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轻纺城建管委直属企业职工
考核办法
委直属各企业:
为全面审核委直属各企业职工年度工作,特制定2016年度轻纺城建管委直属企业职工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展示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联托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单独考核)。
二、考核机构
轻纺城建管委成立直属企业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工作考核奖(基数由委党工委研究决定)
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展示中心有限公司:考核结果与公司全体职工年薪挂钩,根据两公司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以95分为基本分,职工得基本年薪;考核分每增减1分,职工考核在基本年薪的基础上相应增减2.5%。考核奖金根据公司实际在编人数进行总额划拨,按公司自行制定的具体考核奖金分配办法执行。指数公司职工具体考核办法由指数办牵头落实,展示中心职工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牵头落实。
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根据协管员队伍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得分,以95分为基本分,职工得基本年薪;考核分每增减1分,职工考核在基本年薪的基础上相应增减2.5%。考核奖金根据实际在编人数进行总额划拨。协管员内部考核细则由综合执法处牵头落实。协管员相对固定驾驶员考核奖提高10%。
企业负责人、驾驶员和委机关借用的企业职工,工作考核奖取所在公司考核奖的平均值。
2.基本年薪10%:经考核合格后按实发放。
3.年休假:公司职工年休假补贴仍按原办法执行。
四、其它事项
1.各企业内部职工考核办法须报建管委备案。
2.驾驶员加班补贴按原办法执行,车队长在基本年薪的基础上上浮4%、委领导相对专用驾驶员在基本年薪基础上上浮1.5%,作为岗位补贴。
3.年度考核得分作为评定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附:轻纺城建管委协管员队伍考核实施细则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22号
附件:
轻纺城建管委协管员队伍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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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对象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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