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对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学习与掌握,经研究,决定以抽考的形式组织一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五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1名、半数以上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普通律师,全体实习律师。
三、考试内容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四、考试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安排集中学习,组织律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考试结束后,区司法局将汇总考试成绩进行通报。
附件:各律师事务所参加考试人员名额分配表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各律师事务所参加考试人员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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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合伙人 |
律师 |
实习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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