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2017〕23号
签发人:邵世昉
2017年兰亭镇“幸福水乡才艺秀”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镇文化事业转型升级,将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乐民落到实处,现根据《2017年柯桥区“幸福水乡才艺秀”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紧扣 “时尚、创新、包容、诚信”主题,以“我表演,我快乐,我幸福”为主线,以“秀才艺、晒文化、提素质”为目标,注重原创,体现群众文化全民性、草根性、本土性、互动性的特色,为我镇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展示才艺和精神风貌的舞台,提升文明素质,共享文化繁荣,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二、时间安排
活动于2017年5月开始,10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5月,启动全镇海选报名工作;开展“幸福水乡才艺秀”赛前培训、文艺骨干培训、文艺队伍培训;
(二)5月-8月,举行兰亭镇“幸福水乡才艺秀”海选;
(三)8月下旬,举行兰亭镇“幸福水乡才艺秀”总决赛;
(四)8月-10月,开展“幸福水乡才艺秀·文化走亲”活动。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凡年满16周岁的柯桥区工作、生活的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比赛(群文系统干部和专业文艺工作者除外,参与辅助表演的选手可不受年龄限制)。
2、2012—2016年“幸福水乡才艺秀”全区十强选手不再参与本次比赛(可帮唱、伴唱)。
(二)参赛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共设五个项目(所需伴奏碟片、各种乐器、服装、道具自带自备):
1、歌曲(通俗/乐队组合、民族/美声);
2、器乐(独奏、合奏);
3、戏曲综合(戏曲/戏剧小品/曲艺/快板/杂技/相声/魔术);
4、舞蹈(独舞、双人舞、团队等,团队要求12人以上,参赛队员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不得跨镇(街)参加比赛,否则取消该队员所在各支队伍成绩。同时,不得邀请专业演员参与比赛。);
5、静态类(美术、书法、摄影,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其中,书法作品及国画作品在四尺宣以内,一律竖式,油画作品带框(含边框)长宽不超过1.6米。每件作品背后均需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单独评奖)。
(三)表演形式:
选手所参加的比赛类别形式不限,鼓励有特色的原创作品。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选手可到兰亭镇各村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文化指导员)现场报名。声乐器乐、戏曲综合、舞蹈3个比赛类别的节目,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静态类(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请于8月10日前上报。报名咨询联系人:童永刚、金帅帅,联系电话:84605529、84602372。
2、报名选手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活动步骤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镇分类组织海选
在各村企事业单位报名的基础上,由镇分类组织海选。并根据分类报名人数,确定每场晋级2-4名参加镇级决赛名单。
第二阶段:组织镇决赛暨颁奖晚会并选送参加区复赛
综合决赛,评选兰亭镇综合十强和晋级区级复赛名单。综合十强拟定歌曲3名;乐器1名;戏曲3名;舞蹈3支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幸福水乡才艺秀”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兰亭镇“幸福水乡才艺秀”大赛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二)齐抓共管。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全力推进。镇社事办(文化站)负责该项活动的方案制定、活动申报审核及督促落实工作。镇广电站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精心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全镇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力争各门类都有人参与,并取得良好成绩。
附件1:2017年柯桥区“幸福水乡才艺秀”兰亭赛区海选、决赛计划表
附件2: 2017年兰亭镇幸福水乡才艺秀报名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7日
校对:童永刚 共印100份 印发时间: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