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办案奖励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县委办〔2009〕72号)、《绍兴县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绍县司〔2009〕25号)、《关于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的意见》(绍县大调解〔2012〕2号)和《柯桥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绍柯财行〔2016〕33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员办案奖励开展一次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内容
1.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否兑现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政策;
2.查阅司法所今年以来填报的《绍兴市柯桥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员申请办案奖励登记表》;
3.核查村(居、社区)申请办案奖励的案件卷宗。
三、方法
先到各镇(街道、开发区)检查,再对每镇(街道、开发区)各抽查1个村(居、社区)进行实地核查。
四、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好落实办案奖励的有关文件、报表和案卷等资料。
附件:1.2017年各镇(街道)第一、二季度村级调解员办案
奖励情况表
2.考核检查时间安排表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
2017年各镇(街)第一、二季度村级调解员
办案奖励情况表
|
单 位 |
案件数(件) |
申报奖励额(元) |
审核奖励额 (元) |
|
柯桥街道 |
210 |
17750 |
17750 |
|
柯岩街道 |
19 |
2300 |
2300 |
|
华舍街道 |
200 |
11650 |
11650 |
|
湖塘街道 |
7 |
1100 |
900 |
|
钱清镇 |
16 |
2000 |
2000 |
|
夏履镇 |
71 |
8600 |
8600 |
|
杨汛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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