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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舍街道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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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社区):

为巩固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成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全街道违法建设管理,及时有效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绍兴市柯桥区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实施办法》要求,推行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网格化管理,畅通违建举报和巡查渠道,提高全民参与控违意识,切实控制违建源头,扎实推进“无违建”街道创建,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市、区“三改一拆”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改一拆”行动在“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及推进拆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街道”为载体,坚持“街村联动、控拆结合、长效管理”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管理、分村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加强主动防控意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发现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查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实行街村网格防控巡查的规范化、全覆盖、零距离、无盲点的管理新模式,实现全街道无新发违建的工作目标。

三、网格划分及任务分解

街道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一级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本区域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行政村(居、社区)是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二级责任主体,行政村(居、社区)负责人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驻村指导员为具体责任人。网格划分实行两个层面,一是街道层面,街道城监中队下设五个城监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安排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会同村(居、社区)实施拆除,并填写巡查处置日报表报中队及街道领导(具体小队分组见附表);二是各村(居、社区)层面,按照华舍街道“六大管理”网格分工开展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做好台账并上报村主要领导,由村主要领导牵头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做好记录。城监小组、村组织拆除时碰到有难度未能完成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时报街道城监中队,由中队长牵头实施拆除,并填写处理结果报街道领导;城监中队组织拆除时碰到有难度未能完成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时上报街道城管办,由街道牵头组织拆除。

四、违法建设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属违法建设: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未按规定限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按建筑施工许可证要求施工的;

()其他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

五、工作职责

为全面推行对全街道控制和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全覆盖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形成强大的控违拆违网格工作体系。具体职责如下:

(一)街道控制和查处违法、违章建筑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协调全街道违法、违章建筑管理工作。根据街、村控制违法、违章建筑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签订控制违法、违章建筑目标责任书;协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召开违法、违章建筑管理工作会议,通报违法、违章建筑管理情况并部署违法、违章建筑管理重点工作。

(二)街道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职责。街道联系领导监督驻村指导员、村干部是否巡查到位,对出现的违建,是否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拆除。监督各村(居、社区)实施好网格化管理,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驻村指导员负责对所联系村(居、社区)违法、违章建筑管理的督查,重点指导村(居、社区)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巡查、制止、拆除,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送街道控违拆违办公室。

(三)街道城监中队职责。负责本街道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制止、拆除、台帐记录、信息上报及市长热线处置等工作。分片联系各村(居、社区),对巡查发现、举报受理、市长热线、领导批示的违法、违章建筑第一时间发放书面通知,并会同各村(居、社区)组织力量实施拆除工作。实施拆除中碰到难度较大大未能完成拆除的,及时上报街道城管办及分管领导,由街道城管办或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拆除。

(四)村(居、社区)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网格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制止、拆除、台帐记录、信息上报等工作;组建本辖区控违拆违队伍;制定本辖区控违拆违实施方案,建立巡查、控违拆违等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接到违法、违章建筑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制止、实施拆除并上报,对于在村内的建房户,严格按程序办理审报手续,经批准后进行建设,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

(五)村(居、社区)书记、主任职责。村(居、社区)书记、主任对本村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组织安排村干部对网格内各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搞好巡查、督查。对新出现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时制止、拆除,及时上报。对违建户说服规劝,劝其自拆,劝说无效的,实施拆除,并做好违建户的思想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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